- 索 引 号:QZ06919-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晋西政〔2023〕12号
- 发布机构:西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0
西滨镇地处晋东平源沿海地带,洪涝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将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滨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请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共同做好防灾防台风工作。
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西滨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做好台风、暴雨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和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和转移人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分工和统一指挥、全面统筹,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分头负责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按照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指挥有序、措施有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落实防御和应急措施。
(4)镇自为战,自我防范。充分考虑台风、暴雨影响和本镇实际情况,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台风、暴雨灾害“镇自为战”的防御要求,按照预案开展防灾工作。
(5)全面动员,协同应对。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御行动。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西滨镇位于晋江东南部沿海平原、晋江南渠下游,东靠军垦农场,南邻新塘街道、石狮,西面、北面接陈埭镇。辖区2.1平方公里,耕地120亩,户籍人口1663人,外来人口15000余人。
2.2 水利工程情况
西滨镇现有排洪主河道2条(金鸡沟约2公里、小姐港约2.8公里)、河道排洪闸5座(北斗水闸、东斗水闸、大脚桥水闸、杏坂水闸及原73311部队的1个旧水闸)。
2.3防范重点
2.3.1 人员安全防御任务
经摸排,我镇居住在易致灾区域建档立卡群众5户19人。其中居住在低洼地带5户19人。
2.3.2 重点保护设施、部位
水利工程、河流水系(金鸡沟、小姐港)、交通道路、通讯、供电、供水、学校,各种低洼地带的建筑物、仓库等。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汛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挂靠在镇河长办。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应急抢险组、校园安全组、治安维稳组、物资调配组、财务审计组、监测预报组、城乡管理组、农业救灾组、医疗卫生组、企业救灾组、供电保障组、宗教场所工作组、督查组以及各村(社区)工作组。各村(社区)成立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工作。
3.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能分工
3.2.1 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 挥 长:周嘉琛 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黄志胜 镇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王永万 镇政府副镇长、思进村第一网格长
副 指 挥 长 :张玉玺 镇党委副书记
曾彬虹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市监察委员会西滨镇监察组组长
庄建良 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海滨社区第一网格长
蔡燕双 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林荣武 镇党委委员、西滨派出所所长
李艳仪 西滨司法所所长、军垦农场一片区第一网格长
林一斯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军垦农场二片区第一网格长
曾春晓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军垦农场三片区第一网格长
洪志贤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跃进村第一网格长
成 员:郭婉聪 镇党政办负责人
施天培 镇财政所负责人
陈枞榕 镇党建办(宣传岗)负责人
温良生 镇社会治理办(综治岗)负责人、西滨司法所助理员、军垦农场一片区第一副网格长
林顺龙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军垦农场三片区第一副网格长
洪奇凡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治理办(应急岗)负责人
林 泉 海滨社区第一副网格长
陈梅芳 跃进村第一副网格长
许金星 思进村第一副网格长
柯博仁 军垦农场二片区第一副网格长
吴兰玉 镇乡村振兴服务科负责人
罗飘扬 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张健平 西滨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洪文挺 西滨镇卫生院院长
颜 琨 西滨供电所所长
黄文钗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林红纯 西滨镇中心小学校长
洪非凡 西滨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王煌远 中国电信晋江西滨分局局长
陈德芳 跃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珍珍 海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蔡文娟 思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镇防指统一领导和组织辖区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
(1)统一指挥全镇防汛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终止镇防台风(暴雨)应急响应;
(2)在镇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镇防指成员单位和村(社区)防台风(暴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救灾应急措施;
(4)动员全镇群众参与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3.2.2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汛防台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传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汛防台措施落实。
(3)负责镇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镇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2.3 镇防汛抗旱工作组及职责
3.2.3.1 综合组
主 任:王永万
成 员:吴兰玉
下设文件流转、宣传报道、灾情统计、后勤保障、视频维护5个工作小组。
(1)文件流转小组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组 长:郭婉聪
成 员:李金恋、谢 姗
工作职责:
①负责做好防抗台风期间文件的上传下达;
②负责防抗台风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2)宣传报道小组(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宣传岗〉)
组 长:陈枞榕
成 员:张芸芸
工作职责:①配合上级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
②组织发布防台风(暴雨)工作有关新闻报道。
(3)灾情统计小组(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服务科)
组 长:吴兰玉
成 员:侯燕红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台风暴雨造成的各项灾害信息。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责任领导为灾情统计、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各工作点点长负责各项灾情和人员转移等统计报表的核实、报送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组 长:郭婉聪
成 员:王振军、林莉莉
工作职责:负责台风期间的车辆安排、饮用水和食物供给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5)视频维护小组(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组 长:郭婉聪
成 员:林莉莉
工作职责:负责有线线路维护、视频调试,保障镇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广电线路的通信畅通。
3.2.3.2 应急抢险组
组 长:洪志贤
成 员:镇综合执法中队全体成员、西滨消防站全体成员、镇防汛抢险队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3.2.3.3 校园安全组(责任科室: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组 长:曾春晓
成 员:林红纯、洪非凡
工作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风情等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
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
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
③负责组织做好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宣传。
3.2.3.4 治安维稳组(责任单位:西滨派出所)
组 长:林荣武
成 员:西滨派出所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②依法打击盗、抢防汛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③协助各村(社区)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3.2.3.5 物资调配组(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民政〉)
组 长:曾春晓
成 员:林顺龙、刘志彬、黄婷婷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②负责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汛办;
③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3.2.3.6 财务审计组(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组 长:张玉玺
成 员:施天培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实施镇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②会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3.2.3.7 监测预报组(责任单位:西滨镇国土资源所)
组 长:洪志贤
成 员:张健平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②组织对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③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④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3.2.3.8 城乡管理组(责任单位:镇规建办)
组 长:曾春晓
成 员:魏炳婷
工作职责:
①负责协助指导各村(社区)防涝规划制订工作;
②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低洼地排水、排涝等安全工作。
3.2.3.9 农业救灾组(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服务科)
组 长:王永万
成 员:吴兰玉、庄展熠、王 翀
工作职责:
①负责指导农业防抗台风、暴雨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
②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
③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④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水利工程防汛防台风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措施;
⑤督促各社区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3.2.3.10 医疗卫生组(责任单位:西滨镇卫生院)
组 长:曾春晓
成 员:林顺龙、洪文挺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
②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病疫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2.3.11 企业救灾组(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应急岗〉)
组 长:王永万
成 员:洪奇凡
工作职责:
①负责监督、指导持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
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3.2.3.12 供电保障组(责任单位:西滨供电所)
组 长:曾春晓
成 员:颜 琨
工作职责:
①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镇机关、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
②及时调度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
③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3.2.3.13 宗教场所工作组
组 长:黄志胜
成 员:王芳木、陈莹莹
工作职责:
①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寺庙的现场检查;
②组织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转移灾害点人员。
3.2.3.14 效能督查组(责任单位:镇效能办)
组 长:蔡燕双
成 员:郭婉聪
工作职责:
①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暴雨责任制的落实;
②负责对执行防台风、暴雨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
3.2.3.15 执纪监督组(责任单位:镇纪委办)
组 长:曾彬虹
成 员:庄燕娇、张小朋
工作职责:对因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2.3.16 各一级网格
责任领导:各一级网格第一网格长
责 任 人:各一级网格第一副网格长、各村(社区)主干
各一级网格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工作职责:
①负责本一级网格、本村(社区)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的指挥调度、组织实施等工作;
②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工程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组织制定每一处工程的应急抢险预案;
③在防台风、暴雨期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各种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
3.2.4 各村(社区)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设立并及时调整更新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防汛防台风各项具体工作。镇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安排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并按照上级行动部署和相关预案工作要求,组织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及时统计上报灾情、险情和防汛防台风工作信息。
3.3 各类防汛责任人
防汛防台风工作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类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2。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与报告
暴雨、洪水、台风的监测和预报由市气象、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的监测巡查;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镇防指报告。
4.2 预警
4.2.1 预警标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镇防汛办向事发地及邻近区域发布预警信息。
(1)1小时降雨超过30毫米,3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6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12小时降雨超过100毫米,或接到辖区内已发生局地性、突发性特大暴雨报告。
(2)台风将对我镇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
(3)桥梁、道路等工程或设施以及地质隐患点任何一项发生险情时。
4.2.2 预警信息发布类型及预警形式
4.2.2.1 告知性预警
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镇领导、有关村(社区)、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告知。
(1)接到市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风情、雨情、水情通(告)知或短信、电话等。本镇认为需要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2)接到市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预报性通(告)知单或短信、电话。
(3)本镇1小时、3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虽已达到预警标准,目前无灾情报告也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未来雨势和天气不够明朗,但须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的。
告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微信、短信、传真等形式。告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4.2.2.2 警戒性预警
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并根据值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向镇领导、有关村(社区)、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1)接到市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风情、雨情、水情(加急)通知或电话,建议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渔船撤离或进港避风的。
(2)本镇1小时、3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已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3)本镇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4)本镇观测到的工程(设施)或地质隐患已较明显的扩大,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警戒性预警,可以采用先微信、短信,后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微信、短信、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警戒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网格长、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4.2.2.3 紧急性预警
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向有关村(社区)、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紧急预警通知。
(1)接到市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风情、雨情(加急)通知或电话。要求紧急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渔船撤离或进港避风的。
(2)本镇1小时、3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连续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3)本镇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非常猛,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4)本镇观测到的工程(设施)或地质隐患扩大速度较快,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紧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紧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网格长、户主、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5 预防行动
5.1 落实工作责任
汛前,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5.2 强化安全检查
镇防指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在汛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对辖区内防洪挡潮、排涝工程设施、通信预警设施、防洪河段和水毁工程修复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针对镇区防洪排涝、危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在建涉水工程和地质灾害防御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建立检查台账。定期、不定期巡查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并及时整治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5.3 配足物资队伍
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定期检查更新防汛物资,确保设备器材备足备齐、完好有效,并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在紧急情况下,当编织袋不够时,可向生产厂家调购麻袋或向市防汛办调运。
5.4 开展培训演练
广泛开展防汛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和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自主转移避险演练等,以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每年至少1次。
5.5 加强备勤值守
汛期,镇防指结合日常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级别及条件
6.1.1 Ⅳ级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启动相应类别应急响应,下同。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Ⅲ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Ⅳ级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我镇。
(3)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镇。
6.1.2 Ⅲ级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Ⅱ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较大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Ⅲ级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镇。
6.1.3 Ⅱ级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I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较严重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Ⅱ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镇。
6.1.4 Ⅰ级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I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严重灾害。
(2)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I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镇。
6.2 应急响应行动
6.2.1 Ⅳ级响应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气象、汛情、风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2)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重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主干要及时通知本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3)巡查、监测、预警等人员进岗履职;会商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调试。
(4)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排查、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是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点、危旧房屋、在建工程、临时工棚、外来人居等地段。
(5)贯彻落实上级防指指令,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落实应对防范措施。
6.2.2 Ⅲ级响应
(1)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常务副指挥长开展工作。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暴雨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贯彻落实上级防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指指挥长。
(2)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暴雨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3)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通知外出的负责人随时准备返回。
(4)各村(社区)各单位加强巡查监测,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是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点、危旧房屋、在建工程、临时工棚、外来人居等地段,以及高空构筑物、涉水区域等易受台风影响部位。
(5)落实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6)各一级网格第一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督促辖区开展工作,督查各村(社区)、各网格防汛人员履职和防汛防台物资准备情况。
(7)加强排查、巡查,做好居住在易致灾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和镇级防汛抢险物资调度准备。
(8)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播报汛情、雨情、风情等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单位。
(9)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暴雨、台风和风暴潮、海浪情况。
6.2.3 Ⅱ级响应
党政主要领导进岗,镇防指指挥长组织召开防台风(暴雨)紧急会议,按照预案和市防指的部署与要求,对防台风(暴雨)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
(2)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一级网格第一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指导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暴雨)准备情况,督促村(社区)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指。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密切监视预报台风(暴雨)影响区域内的堤坝运行情况,收集相关部门和村(社区)防台风(暴雨)的准备情况,
(4)采取多种形式预警,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单位)到户到人。
(5)应急抢险队员集合待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要提前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7)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8)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必要时,实行“三停一休”(停产、停业、停课和休市)。
(9)加强信息报送,定时上报人员转移、险情、灾情和防御工作等信息。
6.2.4 Ⅰ级响应
指挥长坐镇指挥部指挥,常务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党政班子人员,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各一级网格第一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指导员全面下沉。
(2)镇指挥部分析台风、暴雨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召集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全镇防台风(暴雨)工作,并发出防御台风(暴雨)紧急通知。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暴雨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暴雨)落实情况,做好重要防汛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镇规建办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意见。
(5)西滨国土所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保障。
(6)各有关成员单位、工作组及各村(社区)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适时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
②各市场、商超、娱乐场所、餐饮店停止营业;
③对部分地区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停止临海临港工程作业施工;
④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停课;
⑤取消户外大型活动。
(9)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短信、“村村响”广播、铜锣、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10)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村(社区)及有关单位防汛抢险队伍立即赶赴重点灾区部位,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1)加强防御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
(12)强化宣传,有效组织,发动民众自防自救,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6.3 响应级别调整或停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台风、降雨、地质次生灾害、灾情等对辖区的影响程度,或者市级防汛部门宣布应急结束,镇防指作出宣布全镇或部分行政村应急结束。
7 灾后处置
7.1 抢险救灾
(1)镇防指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镇防汛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赶赴出险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抗灾工作,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分管领域抗灾救灾工作。
(2)险情发生地的村(社区)要立即调动村级抢险队伍赶赴现场抢险,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协调抢险队伍前往增援。若险情危急,镇政府向市政府办、市防汛办报告,并要求增援。
(3)情况危急时,要按汛前拟定好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做好易致灾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和驻村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7.2 善后工作
(1)灾情发生后,镇、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分赴灾区,帮助恢复生产,安排好灾民生活,保证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
(2)镇政府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灾区医疗防疫工作;协调农业部门开展灾后农业技术指导,以及水毁工程的修复,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工作的正常运作。
(3)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取土后的土地应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应组织补种。
7.3 灾情报告
险情发生后,险情发生地的防汛责任人员在30分钟内向镇政府、相关村(社区)汇报,镇政府要及时向市防汛办汇报。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除通信、交通中断等极端情形,镇防指在接报后30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防指。
7.4 灾后总结
镇防汛办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镇防台风(暴雨)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报告。
8 应急保障
8.1 组织保障
8.1.1 防汛安全干部包村机制
(1)镇机关驻村干部全面负责协助、督促各村(社区)落实防汛安全各项工作。
(2)堤防巡查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干部挂钩制度。山塘、水库、堤防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实行考核管理。同时,镇机关干部与堤防安全管理实行挂钩制度,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8.1.2 村级预警组织
明确村主任为村级预警责任人,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村级监测预警员,负责监测、预警工作。
8.1.3 河道巡查组织
制定河道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重点是及时巡查责任段河道是否存在泄洪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劝离在行洪区活动的人员,必要时可报告镇政府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8.1.4 地质灾害监测组织
制定汛期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设立警示牌。
8.2 预案制度保障
编制防汛预案,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制订各类抢险技术方案,开展防汛演练;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涉水工程、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制度和防汛专项检查制度等;建立预案调整更新制度。
8.3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汛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相应通信设施;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群、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镇防汛办熟悉掌握水利行业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应用。安排专人负责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8.4 支援与装备保障
8.4.1 队伍保障
各镇、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等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承担镇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8.4.2 供电保障
西滨供电所负责防抗台风(暴雨)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4.3治安保障
西滨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8.4.4 物资保障
镇防办及相关部门、村(社区)建立防汛防台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掌握社会上可调用的抗洪抢险机械设备资源,以备应急调用。
8.5 工程保障
对防汛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
8.6 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应将防汛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防汛经费主要用于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抢险救灾物资购置、维修等。
9 附则
9.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抗台风、暴雨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镇防指各工作点成员名单
2.镇各类防汛责任人名单
3.镇级防汛抢险物资、队伍清单
4.各级各类联络人通讯录
5.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人数汇总表
6.晋江市西滨镇海滨社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7.晋江市西滨镇思进村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8.晋江市西滨镇跃进村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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