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069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333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7
侨成海景湾C地块项目位于晋江市安海镇海东鸿塔片区、报恩路北侧,由福建侨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原设计方案已按程序审查通过,并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将地下室原功能为泳池区域调整为商业(泳池),并增补5部疏散楼梯(无盖顶),地下室建筑面积分为地下车库面积和地下商业(泳池)面积,原地下室面积不变;由于商业面积增加,机动车位应配数量增加,原有设计机动车位数量仍能满足要求,故保持不变,规划非机动车位数量由4955个调整为5304个,在地面增加非机动车停车场地;绿地范围调整(二次景观设计不属于审查及调整内容),绿地率保持不变。
调整后方案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保持不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7日(七个工作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件:jjcxghj@sina.cn,联系电话:0595-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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