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对晋江市公安局建设装备及网络环境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面向全市场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控制价:人民币贰拾万壹仟陆佰贰拾元整(201620元)。
三、公开询价期:2025年3月24日—3月31日17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团体;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五、其他要求
1.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若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认证等),应符合或通过,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质量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厂家或国家对设备另有超过该免费保质期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保服务;检修人员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并能在8小时内上门维修并排除故障;由于硬件原因,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必须替换故障设备,保证使用。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含品牌、型号、单价、总价);
2.报价以项目单价进行报价,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3.报价金额应包含服务期内所有人工、差旅及符合本项目要求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报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书须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起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一经做出不得更改。报价书应在2025年3月31日17时前派代表送至晋江市公安局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联系人:邓浩 联系电话:15395955333
附件:《采购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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