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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 1 人,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按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应配备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及人数具体要求为:
园林绿化施工员1人、 园林绿化安全员1人、土建施工员1人、水电施工员1人;
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具体要求为: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 1 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 人。
注:①上述各个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兼任;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②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安全员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
③绿化工、花卉工、花卉园艺师等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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