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1:30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晋江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www.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龙湖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晋江市龙湖镇龙翔北路323号龙湖镇人民政府,邮编:362241,电话:852811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持续发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结合《晋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抓好落实,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助推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1076条,其中定期在微信公众号龙湖驿站刊发镇域范围内的工作动态及成效信息1057篇,在政府网站(www.jinjiang.gov.cn)发布政务文件19截至20221231日,我镇在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程招投标类0条,占0%;公共卫生类4条,占21.05%;环境保护类5条,占26.32%;教育类3条,占15.79%;社会保障类1条,占5.23%;人事信息类3条,占15.79%部门预算公开类0条,占0%;部门决算公开类0条,占0%;其他主动公开类3条,占15.79%例如:在服务企业方面,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涉及企业复产复工等相关文件2,并针对辖区企业开展政策培训20余场,普及最新政策法规;在服务群众方面,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涉及教育、疫情防控相关文件5份,通过公众号传达上级政策文件,发布核酸等民生相关的通知。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历年累计7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工作力量2022年因人事调整变动,我镇及时调整并明确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配备4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加强队伍保障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龙湖镇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关于落实龙湖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及“谁发布谁审核”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进一步明确,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如:公众号推文的发布前需签保密审查表,先审核后发布。三是发挥平台效应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等优势,在“龙湖驿站”发布政务1057篇,重点推送涉及重要政策文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内容,如发布全员核酸检测信息、曝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传达各级会议精神等等。全“龙湖驿站”微信公众号累计阅读量110.8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互联网:在晋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据主题分类、组配分类、体裁分类每月定期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也可在该门户网站向我镇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栏:定期在我镇信息公开栏张贴政府公开信息,每季度在实体公开栏更新政府工作信息统一受理点:龙湖镇党政办作为全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的当场申请受理工作。公共查阅点:镇政府电脑室为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本镇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发挥政务公开和保密审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整改。畅通反馈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新媒体宣传发挥正向舆情引导作用,加强群众对防疫信息的知悉度,创新历史最大阅读量,真正实现信息工作“民之所需,行之所至”的初心本意。但是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比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深度不够,存在时效性不强、内容不全问题;信息审核把关够严格发布的信息偶尔还会出现错字病句、表述不当等问题;政务信息的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信息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内容不新、信息不全等问题仍然凸显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对公开内容进行多维度、全方面、深层次的拓展,聚焦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二是进一步严格审批制度抓好信息审批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对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规范,重点审查公开信息的文字内容页面排版等细节问题,确保公开信息质效并举。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手段。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与形式,积极探索公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落实落细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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