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7-2420-2021-00012
- 发布机构: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9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湖镇
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工作点、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湖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龙湖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
工作方案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统筹推进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平稳推进清明节祭扫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种风险及时有效化解,清明节各项管理工作安全顺畅。
二、具体措施
(一)祭扫场所采取错时错峰祭扫。祭扫场所指:镇级“福寿堂”骨灰堂,仑上、新街、埔锦村级骨灰堂及各村坟墓集中区。
(二)倡导简约祭扫。严禁村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三)严格祭祀管控。各工作点、各村要强化祭扫人员的管控,各个祭扫点设置临时检查点,做好祭扫人员的疫情基础防控和防火安全措施。
三、职责分工
(一)镇文体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市委宣传部做好清明期间的祭扫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各村广播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意识。负责制定媒体和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牵头做好重要舆情的监测与处置。
(二)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和政策解读工作;履行对镇、村级骨灰堂、安息堂等提供骨灰寄存的场所检查督导工作责任。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交警中队,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清明期间增派警力到镇级骨灰堂等提供骨灰寄存的场所维持秩序,依法查处清明节期间违规行为,确保清明祭祀活动工作顺利完成。
(四)镇国土所:加强国土执法监察,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占用耕地违建坟墓行为。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工作,纠正和查处毁林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等行为。针对近期森林险情,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
(六)镇安办、森林防火队:做好森林火灾蔓延、威胁到建筑物的扑救和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镇城镇管理中队:严禁村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配合做好镇级骨灰堂现场祭扫秩序的管理。
(八)各工作点、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各村坟墓集中区的防疫、防火等防控相关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工作点、各村委会要压实责任、管控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管理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靠前履职,共同将清明祭扫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骨灰堂、安息堂、林区、山头、地块,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严防严治。各村要严防死守,划片巡查,责任到人。一是设置临时防疫检查站。从3月29日至4月12日,尤其是4月3日、4月4日(清明节)、4月5日,对祭扫人员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指派专人测温、验码;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清明节期间,各村要组织足够的人员对林地、耕地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坚决遏制民众利用清明期间进行“二重葬”,毁林占地修建坟墓。
(三)强化隐患整改。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骨灰堂、殡仪服务设施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殡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要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骨灰楼堂,应责令限时整顿,暂停寄存业务,直至依法关停。整治内容主要两个方面:一是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是清明期间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功能指示标志、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到位情况,以及用火、用油、用汽、用电等管理情况;二是房屋安全方面:重点是殡葬活动场所的建筑结构性质及骨灰寄存框架性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四)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干带班制度,严防人员擅自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祭扫防控动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镇政府值班室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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