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0-2420-2023-00069
- 备注/文号:晋磁政〔2023〕8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7
晋磁政〔2023〕83号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处非联办和福建省处非办关于开展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定于6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本次宣传月活动作为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二、活动主题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全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重点内容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引导。通过法规宣传、政策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加强政策和法制宣传,防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提供非法集资举报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教育。根据各部门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慈善互助等名义以及“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教育等方式,着力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等风险理念,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等骗人故事。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者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等思想观念,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引导群众合规理财、理性维权,降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二)突出重点地区和群体宣传。一要注重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围绕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将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资产管理公司、供销合作社、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二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重点地区的宣传。根据本辖内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以及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人员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其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入脑入心。
五、宣传形式
一要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要组织各类报刊媒体充分报道我市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2.要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在报刊媒体通过发表言论评论、参与专访访谈等方式,揭露非法集资的“运作模式”,阐明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3.要协调都市类媒体、广播电视台等采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报道形式,介绍各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危害性和识别方法,推动防范知识的普及推广。4.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同时争取宣传活动被国家级或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二要推动网络宣传教育。1.要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等定期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2.要加强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发挥其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通过有奖问答、微视频征集、集赞评选、开展专题活动等方式,提升群众的参与度;3.要充分发挥辖区、行业重点新闻网站优势,加强宣传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投放力度,打造网络宣传阵地,营造网上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要丰富宣传教育形式。1.要组织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横幅、标语,在居民区、酒店、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在金融、教育、养老、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密集区域张贴、悬挂;2.要充分发挥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网点多、覆盖面广优势,在营业网点全年连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LED字幕以及公益宣传教育片;通过拍摄投放宣传片、制作歌曲、警示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防范非法集资有关知识宣传成效;3.要大力推广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教育片。
四要开展现场宣传教育。1.要组织开展“七进”宣讲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础网络辐射作用,深入街头、小区、家庭、村居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语言、案例开展宣传教育;2.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3.要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广场、活动中心、人群聚集区域等场所,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要将宣传月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深化扫黑除恶宣传等各类活动结合起来。
五要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在做好宣传月的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推动落实,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同时,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宣传工作和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有序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活动实效。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自觉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机融入主题教育,以防非处非实效体现主题教育成果;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群众防诈意识提升,积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请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于7月1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活动总结报送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办公室。
附件:2023年磁灶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3年磁灶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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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
“七进“集中宣讲活动 |
发放或悬挂、张贴宣传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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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场次(次) |
参与 群众 (人次) |
进村组(次) |
参与 群众 (人次) |
进社区(次) |
参与 群众 (人次) |
进机关(次) |
参与 员工 (人次) |
进学校(次) |
参与 师生 (人次) |
进工厂 |
参与 职工 (人次) |
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份) |
海报、展板、横幅(张、个) |
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宣传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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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
其他宣传活动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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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杂志 |
电视台/电台 |
网络媒体 |
发送信息(条) |
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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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条) |
专题专访报道(次) |
新闻报道(条) |
专题专访节目(个) |
网站新闻报道(条) |
网站专题专访(个) |
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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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是指在广场、礼堂等开展的涉及面较广、声势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七进”集中宣传活动是指深入社区、村组、机关、学校、工厂等开展的相对较小型的讲座、宣讲活动等。
2.表中项目未开展的填写“0”,表中未列举的创新宣传方式可在总结报告中进行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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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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