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6:49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材料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迎宾路669号;邮编:362200;电话:0592-8566448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晋江市卫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行政许可1851条、行政处罚202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晋江市档案馆和晋江市图书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集中发布,明确我局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等信息。我局行政职权事项341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23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77项,其它类3项。二是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即: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职责权限公示,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实施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三是深入推行”一门通查“制度,实行多科室多部门多专业联合监督检查,实现进一次门完成不同监督内容的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修订《晋江市部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查、立、审三分离原则。四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泉州市提升政务服务“三减一提升”指标的要求,2022年市卫健局减时间1533工作日,平均缩短时限比例92.29%,高于泉州平均91.47%,位列泉州市卫健系统市(县)区第2;减跑动为0,低于泉州平均0.02,位列泉州市卫健系统市(县)区第1;减材料51项,平均材料数3.62,低于泉州平均4.14,位列泉州市卫健系统市(县)区第3;即办件数59项,即办占比80.82%,高于泉州平均78.47%,位列泉州市卫健系统市(县)区首位。

    3、开展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及时在官方网站发布制定的相关文件政策解读以及转载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相关政策解读,多次参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泉州市疫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在晋江融媒体开设“应对新冠专家支招 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直播活动,2022年累计发布疫情动态信息356条;策划主题突出,走心创意的宣传短视频,将为民办实事项目“贫困人员髋膝关节置换医疗救助工程”政策宣传到位;紧扣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权威解读民生政策,原创“一图读懂”长图,通过主流媒体、街头LED等渠道传播,让更多人更加深入了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共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数2件,全部按时答复, “区分处理后公开数”0件,“不予公开答复数”0件,“无法提供数”0件,“不予处理数”0件,“申请后自动放弃数”0件。所有受理意见均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为申请指明申请方向。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定期送交晋江市档案馆和晋江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

      (四)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卫生健康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和动态监管。做好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加强网站疾病疫情及防控、健康科普、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栏目维护,密切关注网站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协调整改,保证网站的良好运行。积极运用网站平台宣传大政方针、医改成果、惠民政策、健康科普知识,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市民关切。

      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构建大众媒体与卫生健康行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并用的新闻宣传工作网络,形成立体宣传矩阵。积极通过“健康晋江”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健康科普知识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卓有成效,关注量大幅上涨,单篇阅读量稳步提升。2022年共发布卫健新闻(卫健要闻、媒体报道、工作动态)1683篇,“健康晋江”微信和微博发布信息1886条。2每季度对网站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局网站的良好运行。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按级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抓,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等文件,要求局机关、各医疗机构组织学习贯彻,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准确。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为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任务分工情况,及时认真逐项落实并开展常态化自查自评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反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容,切实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市政务公开办和省厅的业务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数量有待增加。二是创新政策宣传模式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解读公开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晋江市卫生健康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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