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16:4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文件42件,作出行政许可10634件、行政处罚40件。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3起,均已回复。

    2)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的。涉及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保密文件包括军事、人防设施、民族宗教等相关文件。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5、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本年度办理人大建议18个,政协提案21个,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原则、任务及部门责任分工。

    2、加强考核监督

    明确对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追究的原则、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据。指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受理情况进行督查;受理公众举报。年底对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进行考核,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畅通渠道场所

    通过中国晋江门户网站、晋江三农微信公众号、晋江经济报等多种渠道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发布、解读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等政策;通过服务大厅、信件、邮箱、电话、传真、网站等渠道场所收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并通过以上多种方式收集公众建议,方便广大群众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06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423.90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显不够,人员业务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改进措施:

    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网上民意征集、便民窗口、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和咨询信箱等多种方式收集公众建议,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落实制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制度的实施力度,落实应用,保证效果。

    三是加强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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