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4-2310-2025-00021
- 备注/文号:交办2025022
- 发布机构: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将开展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请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5〕23号)要求,每个镇(街道)严格筛选,各推荐一名人选,在生产型、经营型、技术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5种人才类别中只能选择一种(详见附件2),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将推荐申报材料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电子邮箱:jj85605130@163.com)。经我局综合比选各项条件后,按程序择优确定3名人选推荐上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参评。逾期报送或多报(一个镇街限报一名)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泉州市优秀
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施永春、李思诗, 电话:85605130)
泉农综〔2025〕23号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就做好2025年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且一般年龄在60岁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均可按规定申报。
各县(市、区)推荐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对象(含优秀村主干)3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推荐类型及推荐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长期在我市农业农村领域从事劳动、服务、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致力于乡村产业振兴,热心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取得较好业绩。
1.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主动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创业致富,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吸收、推广“五新”技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秀科技推广人才;
3.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技能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能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乡土人才;
4.在村委会工作10年以上,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和农业“五新”推广服务业绩比较突出,能够有效推动村财增收和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村主干;
5.经确认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学员、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泉州市级工匠名师等优秀人才;
6.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优秀人才。已取得本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按照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实地考核、综合评审、研究公布等程序开展,原则上7月底前评选工作完成。
1.动员推荐阶段(4月18日前)。各县(市、区)对照推荐条件,由推荐人选所在地逐级推荐。推荐人选须在所在村或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选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择优上报。各县(市、区)负责汇总辖区内推荐人选情况并于5月9日前将《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报送我局人事教育科。
2.组织考察阶段(6月3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小组,负责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用审阅相关材料、同被推荐人面谈、实地勘验、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3.评审确认阶段(7月30日前)。评审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提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并拨付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大遴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工作,扩大评选的知悉范围,让广大农业农村从业者参与到评选中来。
2.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在推荐过程中,各县(市、区)要负责核查推荐人选的综治及征信等情况,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遴选标准,切实按照有关要求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公信度。
4.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善于发现人才、开发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宣传人才,积极树立先进典型,用优秀人才的事迹引领带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取得成功。
五、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于2025年5月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教育科。
(一)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的综合报告、推荐人选考察材料和《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各一份。综合报告包括推荐情况、实地考核、公示情况、征信情况等内容。推荐人选考察材料主要从规模(或业绩)、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效应、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总体评价。
(二)推荐人选应提交的材料:①《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②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将予以退回。以上①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③申报对象需提供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申报对象入选与否,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保存。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详见附件2-3))等表格可从泉州农业信息网(www.qznyw.gov.cn)“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填报。
联系人:杜玲玲、戴国能,联系电话:22375685,电子邮箱:dgn0210@163.com。
附件:1.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3.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
![]()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25年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
类别
县区 |
生产型 |
经营型 |
技术 服务型 |
技能 带动型 |
社会 服务型 |
优秀 村主干 |
合计 |
|
鲤城区 |
1 |
|
1 |
||||
|
丰泽区 |
1 |
|
1 |
||||
|
洛江区 |
2 |
|
2 |
||||
|
泉港区 |
2 |
|
2 |
||||
|
石狮市 |
2 |
|
2 |
||||
|
晋江市 |
3 |
|
3 |
||||
|
南安市 |
2 |
1 |
1 |
4 |
|||
|
惠安县 |
3 |
|
3 |
||||
|
安溪县 |
2 |
1 |
1 |
4 |
|||
|
永春县 |
3 |
1 |
4 |
||||
|
德化县 |
2 |
1 |
3 |
||||
|
台商区 |
1 |
|
1 |
||||
|
合 计 |
26 |
4 |
30 |
||||
附件2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推
荐
表
申 报 人:
工作单位(盖章):
从事行业:
推荐单位:
申报日期: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制
2025年4月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
民族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
||||||||
|
联系电话 |
|
从事行业 |
|
||||||||||
|
人才类别 |
|||||||||||||
|
生产型 ( ) |
经营型 ( ) |
技能服务型 ( ) |
技能带动型 ( ) |
社会服务型 ( ) |
优秀村主干 乡镇农技干部( ) |
||||||||
|
通讯地址 |
|
||||||||||||
|
身份证号码 |
|
||||||||||||
|
推荐理由(主要从规模(或业绩)、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效应、遵纪守法、扶贫助困、社团任职等六方面介绍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 |
|||||||||||||
|
获 奖 情 况 |
|
||||||||||||
|
所在村、乡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综治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
推荐单位(盖章):
|
序号 |
所在镇、村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从事 行业 |
主要业绩 |
人才类别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人才类别指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优秀村主干或乡镇农技干部等六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