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4-2420-2024-10020
- 发布机构: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8号)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及水产相关企业名录库更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工作。经组织申报、现场走访、专家评审和验收等环节,现有福建省深沪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永丰渔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现将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拟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8日起至5月7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对拟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致电或以其他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5678152
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2024年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汇总表
|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项目 |
补助标准 |
核定总投资 |
拟补助金额 |
|
|
水产品 |
贷款金额(万元) |
(万元,抹零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
||||
|
1 |
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 |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 |
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元、贷款时间不低于6个月,按照不高于当年1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企业上年以来已付利息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不超过25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不超过50万元。 |
/ |
960 |
23.76 |
|
2 |
福建省深沪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 |
/ |
1000 |
25 |
|
|
3 |
福建永丰渔业有限公司 |
远洋渔业企业运回水产品在泉州口岸补助 |
远洋渔业企业运回泉州口岸的水产品,按报关单净重,市级财政每吨配套奖补资金200元,全市奖补总额不超过1300万元。 |
8124.929 |
/ |
162.49 |
|
合计 |
|
|
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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