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晋江市“共建
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加快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现就做好2023年晋江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工作,突出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转,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2个基础条件好、班子凝聚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工作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城乡社区开展“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结合村情社情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项目实践,形成一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带动全市社区治理水平提升。
二、项目内容
1.党建引领型:全面推进近邻党建,健全“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网格(小区、园区、自然村)党支部--楼栋(住户)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穿透式组织体系架构,深化拓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强化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落实居民需求、社区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实现“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模式。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邻里互助型: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等建设“邻里驿站”,探索村(居)民代表、网格员、党员街巷长、党员楼栋长等坐班值守制,做好“收集小意见、办好小事情、协商小问题、提好小建议、开展小活动、搞好小服务”6项工作,将“邻里驿站”建成集学习、休闲、调解、议事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站点。广泛开展“邻里亲、邻里帮、邻里和、邻里美、邻里乐”“邻里守望”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建专常兼备、平战结合的应急志愿服务队,激发居民群众参与邻里互助内在动力。
3.协商自治型:健全完善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构建社区、网格、小区(街巷)、楼栋的四级议事协商体系和完整闭环体系,确保各类主体参与协商机会均等。开展社区“微协商微议事”探索实践,加强社区、小区“居民议事厅(室)”等议事协商场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六具备”,即具备专门的热线电话、意见箱、值班表、流程图、记录本、公开栏。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和社情民意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知晓率和执行率,形成“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4.服务促进型: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业主协商会等社区公共议事平台作用,做好民情收集,需求评估。强化服务项目建设,精准对接居民需求,扎实提升社区“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食有所安、居有所乐、事有所办”等6项优质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流程标准化的“全员全科、综合服务、一窗受理”社区工作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提供线上便民服务。
5.社会参与型:以“多元参与协商共治”为构架,整合各方力量,统筹协调资源,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支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吸引驻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突出精细化和建设可行性,目标计划应具体明确,避免过于宽泛笼统。市民政局和有关镇(街道)要加强对申报社区的工作指导,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把关和项目实施的跟踪督促,防止出现项目无法如期推进或中途更换项目等问题。市级将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适时进行通报;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在2024年相关社区治理项目申报中予以名额倾斜,对项目建设不力的予以消减名额。
四、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充分征求村(居)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方案,填写《2023年晋江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表》,镇(街道)对项目把关并加盖公章,于3月17日前将《申报表》和《项目方案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至市民政局。
2.项目确定:市民政局根据项目方案,综合考虑申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服务能力、群众参与等情况,确定试点项目。并择优推荐为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
3.项目实施: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方案扎实推进建设,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照片素材,确保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3年11月30前完成。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等相关会议记录、纪要;②项目申报方案、项目实施的图文资料;③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指导督导的佐证材料;④社区推动居民自治和社会力量参与的佐证材料;⑤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⑥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加强村(居)务公开及媒体宣传报道的佐证材料;⑦项目中期自评报告和结项自评报告;⑧总结提炼社区治理工作经验形成社区工作法。
4.项目验收:项目中期市民政局将结合我市城乡社区调研工作,组织实地走访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项目结项后,试点村(社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形成项目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评估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末期评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同时,积极协调、整合各部门的城乡社区建设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市级按照项目经费预算,结合上级资金补助情况落实对试点村(社区)的项目补助经费。被确定为2023年度泉州“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的试点村(社区),市级财政每个给予5万元的配套补助经费。确定为本级“共建共享”的试点村(社区),市级财政每个给予10万元的补助经费。有关镇(街道)应对被确定为试点的村(社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鼓励试点村(社区)多方面开拓资金渠道,吸引驻区单位支持,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社区治理,形成全社会参与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试点村(社区)要通过村(居)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试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
3.强化督查指导。市民政局、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试点村(社区)项目建设工作的动态跟踪管理,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把关和项目实施的跟踪督促,防止出现项目无法如期推进或中途更换项目等问题。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相关镇(街道)应于每月2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4.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试点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创建成果,使试点工作真正体现民愿、贴近民意、回应民声。要积极探索,着力创新,提炼试点工作模式,强化品牌效应,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晋江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表
2.2023年晋江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方案书
(参考)
3.2023年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方案书
(参考)
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