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3-0101-2024-10012
    • 发布机构: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4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2023年度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鉴证服务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4-04-24 15:15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我局受理的2023年度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项目开展鉴证工作,现对外进行委托鉴证服务公开询价,拟征集2家具备相关条件和资质的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鉴证服务

      二、询价单位: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采购项目:2个

      四、采购预算:34万元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数量(具体以实际核查数为准

      1

      2023年度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鉴证服务(项目一)

      18.5万元

      116个(审计项目)+11个(抽检项目)

      2

      2023年度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鉴证服务(项目二)

      15.5万元

      106个(审计项目)+12个(抽检项目)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资质条件

      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资格;

      2.最近三年未被列入行业诚信档案不良执业记录名单;

      3.注册会计师人员不少于6人。

      七、服务要求

      1.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超期按违约处理,按每超期1天扣除1000元鉴证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如超期20天以上,本单位可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2.人员配备:项目核查以采购方科室为单位分组进行,原则上一个科室分1至2组。服务供应商在服务时限内每天须提供3至5组、每组2至4人(其中:每组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其余人员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配备。

      3.项目核查要求:

      ①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财务数据(发票、银行流水等)、合同、纳税情况、相关佐证材料等进行真实性审计;

      ②设备补助类项目需到生产车间对企业申报的设备逐台进行盘点、记录;

      ③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表》,并对现场核查的相关资料采取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进行取证留底,并按“一项一档”的原则建立纸质及电子档案;

      ④按照申报政策要求,与采购方及被核查单位就项目概况、核查依据、核查情况等进行讨论交流,并就其是否满足政策条件向采购方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

      ⑤按照采购方要求,2家服务供应商组建专门的抽检团队,互相抽检对方的审计项目,确保审计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审计的质量;

      ⑥核查结束后须按政策类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后勤保障:

      ①服务供应商须负责提供每组现场核查商务用车(7座);

      ②服务供应商负责保障每组现场核查期间的用餐;

      ③项目核查期间,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所需住宿自行安排。

      5.其他事项:

      ①服务期间,若采购方收到被核查单位有关投诉的,按每被投诉1次扣200元鉴证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单家企业投诉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取消对该家被核查单位的鉴证服务费支付。

      ②服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项目审核要求做好审计工作,若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审查结果出现核算错误的,采购方可依据出错项目数量核减一定比例鉴证服务费。

      ③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报价要求

      1.被询价人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仅选取一个项目进行报价;

      2.报价以项目单价进行报价,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3.报价金额应包含核查费用、人员工资、福利劳保费、风险金、人身意外保险费、社保、医保、设备、工具、各种补贴费、项目管理费、税费、车辆费用、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及符合本项目要求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4.结算时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方预算,项目验收合格后费用一次性支付。

      九、提交材料清单

      1.报价单(见附件),需用信封密封;

      2.参与本次审计工作人员的相关证件、医社保凭证(近3个月)复印件,挂靠人员不予认可;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在询价期间内报送至我局工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询价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截止至30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十一、联系方式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服务中心

      林珊珊  电话:0595-85681793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世纪大道总商会综合楼9楼917室

      十二、监督渠道

      询价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反映。

      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595-85665322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电话:0595-85681641

     

      附件:2023年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鉴证服务项目报价单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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