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总工会关于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入住社会福利中心享受优惠服务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3-08-31 16:58 浏览量: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镇(街道)总工会、经济开发区总工会、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园区晋江分园区工会、市直各系统工会: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200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工作,把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劳模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退休劳模、工匠提供专业的为老服务,晋江市总工会联合晋江市民政局,经与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方)协商,决定开展晋江市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工匠入住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享受优惠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晋江辖区内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含享受劳模待遇)、工匠。

      二、服务内容

      上述劳模等服务对象持劳模证等相关证件到市社会福利中心办理入住,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享受入住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总费用首年5折,第二年起7折优惠;

      (二)享受每年2次,每次不高于1000元的住院治疗服务,仅限在园区康复医院(晋江青鸟世嘉康复医院)使用;

      (三)享受长护服务的对象费用抵扣叠加使用;

      (四)免费享受一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服务。

      三、其他事项

      (一)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方)需优先保障上述劳模等服务对象入住,入住流程以常规流程为准,入住前需提供劳模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经营过程中费用上调,则相应费用进行调整。总体折扣不变(价格以对外公示价格为准)。

      (三)鼓励各镇(街道)总工会、社会事务办与辖区养老机构联合出台上述劳模等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优惠政策。

      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总工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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