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
(3)《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996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福建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4)《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的通知》(闽公综〔2017〕303号)
4、办理条件:
(1)申请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
(2)《设立典当行申报表》或《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申报表》;
(3)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4)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5)申请人达到《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事程序: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民警现场勘查(2个工作日)→治安大队领导审查(2个工作日)→分管局领导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和《福建省典当行(分支机构)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及复印件(外省户籍人员,应出具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两份)
(4)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一式两份)
(5)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一式两份)
(6)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式两份)
(7)安全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一式两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不需要
12、审批决定证件:《特种行业许可证》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特种行业许可证》
(2)禁止非法转让、出租《特种行业许可证》
(3)不予受理登记申请:
①未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635(窗口)
投诉电话:市效能投诉中心:0595-85659615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0595-85659702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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