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城乡居民补参保。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晋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7〕228号)
4.办理条件:统一参保时未按规定及时参保。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填写补参保登记表→财务窗口交费→信息窗口登记参保信息。
7.申请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8.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参保费用180元/人,免手续费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参保凭证
13.注意事项:首次参保14周岁以下不用相片,14周岁以上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702(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qzjj.fjbs.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华银广场二楼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诉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确认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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