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医保登记——城乡居民补参保
时间:2018-10-29 11:15 浏览量: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城乡居民补参保。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晋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7〕228号)

    4.办理条件:统一参保时未按规定及时参保。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填写补参保登记表→财务窗口交费→信息窗口登记参保信息。

    7.申请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8.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参保费用180元/人,免手续费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参保凭证

    13.注意事项:首次参保14周岁以下不用相片,14周岁以上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702(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qzjj.fjbs.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华银广场二楼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诉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确认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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