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县(市、区)属中学生学籍管理(中学生学历证明验印)
时间:2018-10-29 11:04 浏览量: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县(市、区)属中学生的学籍管理(中学生学历证明验印)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一般管理事项类

    3.设定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第二十七条。

    4.办理条件:初中、高中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由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书》,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决定(当场)

    7.申请材料:①.经学校审核,签章后的学历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不需要

    12.审批决定证件:学历证明书

    13.注意事项: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60292(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网址: www.jjedu.com.cn

    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晋江市梅岭南山路112号

    15.诉求渠道:

    ①申请人在申请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②申请人的公共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公共服务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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