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县(市、区)属中学生的学籍管理(中学生学历证明验印)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一般管理事项类
3.设定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第二十七条。
4.办理条件:初中、高中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由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书》,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决定(当场)
7.申请材料:①.经学校审核,签章后的学历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不需要
12.审批决定证件:学历证明书
13.注意事项: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60292(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网址: www.jjedu.com.cn
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晋江市梅岭南山路112号
15.诉求渠道:
①申请人在申请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②申请人的公共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公共服务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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