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返还公告
时间:2026-04-30 09:26 浏览量: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案件侦办进展及资金核查结果,现在对以下涉案冻结资金提出返还处置意见:

      一、我局拟将受理的吴某甜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620310010288238,开户名:张诗涵,银行机构:交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2301.23元向受害者吴某甜按比例返还人民币7675元;

      二、我局拟将受理的彭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5821910001324800,开户名:刑香宇,银行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70741.25元向受害者彭某按比例返还人民币9631元;

      三、我局拟将受理的骆某华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1739196019873,开户名:贾文祥,银行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9717.73元向受害者骆某华按比例返还人民币1420元;

      四、我局拟将受理的陈某红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31820101020936927,开户名:赵红平,银行机构: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冻结资金人民币6301.5元向受害者陈某红按比例返还人民币5997元;

      五、我局拟将受理的张某书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4048414023072,开户名:李西祥,银行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9897.28元向受害者张某书按比例返还人民币49503元;

      六、我局拟将受理的韩某应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3868596620374,开户名:雷学进,银行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0072.49元向受害者韩某应按比例返还人民币4158元;

      七、我局拟将受理的刘某德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621410007957834,开户名:朱曼·买拉提汗,银行机构:交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204.81元向受害者刘某德按比例返还人民币4200元;

      八、我局拟将受理的杨某富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办理资金返还:

      1. 卡号:62176028083757244,户名:梁玉增,开户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金额:35531.64元;

      2.卡号:6212252019003075512,户名:余泳梅,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返还金额:30176.7元;

      九、我局拟将受理的陈某佳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788364351304458,开户名:郭之云,银行机构: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4326.15元向受害者陈某佳按比例返还人民币6760元;

      十、我局拟将受理的贺某周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820860000570317,开户名:桂腾宇,银行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6569.47元向受害者贺某周按比例返还人民币6096元;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告期间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

      办案民警: 张警官

             吴警官

      联系电话:0595-82677110

     

      晋江市公安局反诈大队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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