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返还公告
时间:2026-04-20 16:18 浏览量: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案件侦办进展及资金核查结果,现在对以下涉案冻结资金提出返还处置意见:

      一、我局拟将受理的洪某润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办理资金返还:

      1. 卡号:6217001830028491937,户名:林文密,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返还金额:21630元;

      2. 卡号:6228480389591728677,户名:周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返还金额:30569元;

      二、我局拟将受理的晏某英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30339409962571,开户名:胡和国,银行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04001.05元向受害者晏某英按比例返还人民币4978元;

      三、我局拟将受理的熊某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850200013378634,开户名:谢应魁,银行机构: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9539.38元向受害者熊某按比例返还人民币22420元;

      四、我局拟将受理的成某社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730733076788,开户名:叶尤浩,银行机构:中信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073.84元向受害者成某社按比例返还人民币10000元;

      五、我局拟将受理的吴某艳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621310033353133,开户名:韦盛,银行机构:交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0181.42元向受害者吴某艳按比例返还人民币30174元;

      六、我局拟将受理的蔡某乐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36683000000907483,开户名:童金明,银行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5199.01元向受害者蔡某乐按比例返还人民币17975元;

      七、我局拟将受理的周某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00600024638639,开户名:徐丽芹,银行机构: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7708元向受害者周某按比例返还人民币7618元;

      八、我局拟将受理的张某琼、林某汝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500182575758,开户名:淮安嘉联汇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机构: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60766.78元向受害者张某琼按比例返还人民币3622元;

      九、我局拟将受理的胡某波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2018038300778,开户名:梁群,银行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92015.71元向受害者胡某波按比例返还人民币3704元;

      十、我局拟将受理的吕某财被诈骗案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852600026656611,开户名:梁广,银行机构: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560.58元向受害者吕某财按比例返还人民币3074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告期间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

      办案民警:张警官

      吴警官

      联系电话:0595-82677110

     

     

      晋江市公安局反诈大队

      2026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