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度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晋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9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或具有3 个月及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上限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1.本人或主要亲属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2.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辅警与我局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根据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转正后全年薪资5.5万元以上(包含五险一金,上不封顶),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同时,单位为辅警每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可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递补和调剂择岗、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0日23:59截止。
报名方式:请考生自行登录“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s://www.jinjiang.gov.cn/ztzl/jjgazl/),下载填写《晋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下列个人材料扫描或拍照汇总到以本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送至754580634@qq.com邮箱,逾期报名的不予采纳。
个人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所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
5.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6.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以“具有3个月及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条件或学历条件报名的,须提供相应作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报名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邮件后,我局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结论将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邮件告知考生。考生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邮箱来信或者手机来电,报名后3个工作日仍未收到邮箱来信或者手机来电的,请主动致电确认,否则错过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部分岗位对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附件6)作为审核判定依据。
(三)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待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1.测试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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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分组 |
1000(800)米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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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女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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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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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
女 |
≤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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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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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4年9月8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2.实施规则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弯道检查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计时员看到发令信号计时开始,当受测试者躯干越过终点线时停表。计时员准确计时,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出发时抢跑;出发时脚踩线;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笔试考察范围为主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附件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附件4)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附件5)。
(五)面试和心理测试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未达1:2比例的,则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并当场打分,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同步进行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名次排在非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之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属优先招聘对象或同属非优先招聘对象,则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考生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考生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报名资格复核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报名资格复核为主核实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将网上报名阶段所提交材料的原件送交工作人员审核。
(八)政审
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九)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十)递补和调剂择岗
因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弃权或者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优先从报考该岗位且获得考试总成绩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确定递补人选后,若仍有岗位空缺,将从所有获得考试总成绩但排名在所报考岗位招收人数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递补人选、调剂择岗成功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递补和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再次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晋江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三)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s://www.jinjiang.gov.cn/ztzl/jjgazl/)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唯一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0595-85684002(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
(五)本公告由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1.晋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晋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5.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6.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晋江市公安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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