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局拟对巡特警反恐大队巡防处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一《巡特警反恐大队巡防处突中心建设项目报价单》。其中工程装修项目详见附件二《巡特警反恐大队巡防处突中心建设项目效果图和平面图》,多媒体系统、定制化操作台规格、型号、款式为初步方案,具体规格、款式可能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方案进一步优化,涉及非市场常规的单一渠道产品,各供应商可报送同档次产品的替代方案。
二、公开询价期:2024年3月21日-3月24日
三、参与报价供货商的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参与报价供货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二)业绩要求:参与报价供货商须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销售业绩证明(如有,仅供我局了解掌握,不作为排除报价供应商的依据)。
(三)财务与信誉要求:参与报价供货商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四、售后要求
各报价供应商所提供售后服务应作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份(须包含质保期、安装、维修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
(一)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为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二)质保期要求:
1.全部产品质保期至少为3年全部质保,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2.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24小时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报价要求
报价应提供以下内容:
(一)所提供方案的设备、家具图片、技术参数、规格、单价、总价等,其中价格应包含安装费用、各类辅材、税费等;每项产品可提供1-2个备选款式或参数。
各家具单价应符合《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限额内。
(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参与报价供货商可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销售业绩材料,应提供财务与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本项目材料仅供我局了解掌握,不作为排除供应商的依据)。
(五)所提供的报价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单价、总价)。
六、报价方式
1、报价以人民币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报价应包含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家具(含设备、家具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运输、维护费、保险费、安装调试、人工费、税收、维保费、验收费用、质保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24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一份加盖公章,送至晋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街道世纪大道2779号)。
联系人:小颜 联系电话:13905075865
附件一:巡特警反恐大队巡防处突中心建设项目报价单
附件二:巡特警反恐大队巡防处突中心建设项目平面图和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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