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安局主楼部分单位办公家具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4-02-19 11:17 浏览量:
    各家具供应商:

    我局拟采购局主楼部分单位办公家具一批,现面向全市场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

    家具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一《家具报价单》。其中家具款式、参数为初步参考方案,具体采购的家具规格、款式可能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

    二、公开询价期:2024219-22218:00

    三、参与报价供货商的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参与报价供货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二)业绩要求:参与报价供货商须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销售业绩证明(如有,仅供我局了解掌握,不作为排除报价供应商的依据)。

    (三)财务与信誉要求:参与报价供货商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四、售后要求

    各报价供应商所提供售后服务应作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份(须包含质保期、安装、维修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

    (一)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为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二)质保期要求:

    1.全部家具质保期至少为3年全部质保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2.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24小时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报价要求

    报价应提供以下内容:

    (一)所提供方案的家具图片、技术参数、规格、单价、总价等,其中价格应包含安装费用、各类辅材、税费等;每项家具可提供1-2个备选款式或参数。

    各家具单价应符合《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限额内。

    (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参与报价供货商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销售业绩材料,应提供财务与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本项目材料仅供我局了解掌握,不作为排除供应商的依据)。

    (五)所提供的报价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单价、总价)。

     六、报价方式 

    1、报价以人民币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报价应包含交付使用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家具(含家具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运输、维护费、保险费、安装调试、人工费、税收、维保费、验收费用、质保服务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一切费用

    七、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22218:00前,上述材料纸质一份加盖公章,送至晋江市公安局主楼7楼警务保障室(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联系人:洪警官   联系电话:0595-82030017

    附件:《家具报价单》

     

     

    晋江市公安局

    202421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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