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6:30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1号

      电话:0595—85662126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府透明度和治理能力为目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平台功能,强化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工作质效得到新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法定公开内容与公众关切,持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与深度。一是完成市政府及政府办层面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指导19个镇(街道)同步规范。二是全年市政府、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7份,重点涵盖城乡建设管理、规划、规范性文件等领域。三是深化政策解读,对14份市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配套发布解读材料29份,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解读率与可读性显著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一是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努力推动公开信息办理角色的“重塑定位”:实现从机械应对向主动沟通、从程序合规向实质解决、从单方告知向双向互动、从防御向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构建全链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申请前引导——受理前沟通——办理中协商——答复后回访——争议期化解”五种交流沟通机制,建立“科室负责人初审核实——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讨论复核——分管领导最终审定”四级审核管控体系,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全年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共受理申请22件,办结2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可用。一是高标准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实现文件规范入库、动态清理与历史版本沿革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定期清理机制,及时更新、废止失效信息。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与业务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风险提示与能力提升培训。四是与市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晋江政务”公众号新闻类信息制作发布合规、专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平台智能化、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是实施政府网站优化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完成“AI资源融合服务”二期建设,打造全国首个县级AI融合门户,上线30个“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场景。二是做强“晋江政务”新媒体核心品牌,构建“双轮驱动”矩阵,全年整合关停低效账号52个,现存66个账号协同发力。三是创新推出“政府工作报告AI问答”等智慧服务,启用“政务新媒体AI智评”系统,实现优质内容自动发现与传播。市政府门户网站、“晋江政务”公众号获评全国区县三项“十佳”。四是实施“晋江政务”新媒体合伙人计划,公开招募网络达人积极参与“晋江政务”公众号、视频号内容的创作与宣传,将宣传舞台做大、内容做更丰富。

      (五)监督保障

      不断根据新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印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工作力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与关停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时限、内容清理及开设关停备案流程等要求,强化日常监管。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提升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与安全运维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19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0.04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不够高,政策解读的深度和通俗性仍需加强。

      2.新媒体运营质效有待优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同质化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部分板块原创策划能力不足,与用户互动响应的时效性和质量需提高。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存在差异,对AI等新工具的应用熟练度不均,专业化培训需常态推进。

      (二)改进情况

      1.聚焦需求,提升公开与解读质效。我办将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案例、问答、短视频等提升解读效果。

      2.强化策划,优化新媒体运营生态。加强“晋江政务”品牌原创内容策划,深化“晋江政务”新媒体合伙人计划,鼓励差异化发展。完善互动响应机制,提升服务温度。

      3.夯实基础,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定期组织AI应用、政务公开业务等专题培训,健全考核机制,充分激活队伍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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