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5-0012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20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6
池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交首末站周边地块调整审批的请示》(晋池政〔2025〕30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交首末站周边地块调整》(以下简称“该控规调整”),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的规划范围:北至凤池路,南至福塘路,东至金霞路,西至池店镇力高幼儿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32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K—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3.0,绿地率≥15%,建筑密度≤50%;K—02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容积率≤0.8,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K—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0.1,绿地率≥60%,建筑密度≤10%。
四、该控规调整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内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控规调整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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