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09: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路88号晋江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F栋13楼1303办公室;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1189传真:0595-85621558;邮箱:jjszjj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本局各项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传播渠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并在时限内办结。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办结30件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主动公开文件纸质文档定期送交图书馆、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规范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程序,从源头抓好信息发布管理,严把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紧扣民生关注焦点,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建设、房产、物业等民生信息,宣导解读国家最新政策方针等,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打造政务公开舆论高地。2024年来,晋江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489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政务信息、新媒体信息经事前监管系统再次审查后推送发布,同时定期开展内容排查、风险排查,强化政府信息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提高。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内容质量;二是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及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交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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