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4:5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晋兴成发大厦16楼;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1189传真:0595-85621558;邮箱:jjszjj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面、准确公布有关内容。本着规范、高效、便民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予以依法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5条,涉及部门文件、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内容,其中(各栏目的详细数据),均按时更新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审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在相应工作日内按时答复。2023年度,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保证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扎实做好相关栏目信息发布工作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对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信息发布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性、可靠性。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国家保密工作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0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2

    0

    0

    0

    0

    0

    6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0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努力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二是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梳理、整合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升服务群众的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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