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0620-2025-10030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0
    “1+N”“N+1”涉水审批“一件事”办事指引
    时间:2025-11-20 16:05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1+N”“N+1”涉水审批“一件事”

    面对对象

    法人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政区划

    晋江市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支持预约

    牵头部门

    晋江市水利局

    联办机构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名称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跑腿次数

    0次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二、集成事项

      (一)取水许可审批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首次申请)

       (三)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四)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

      (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首次申请)

      (六)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三、申请条件

      单个建设项目实行“1+N”审批,多个建设项目实行“N+1”审批,即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需要办理一个或多个涉水审批事项的,可进行合并审批。具体事项申请条件如下:

      (一)取水许可申请

      1.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原市级部分下放);

      2.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50MW以下;

      3.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

      4.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下水量3000立方米以下;

      5.不跨县级行政区域且不影响其他县域取水的项目。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县级人民政府或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2.项目需取得县级有关部门或政府的支持性文件(如开发建设批复、前期工作意见、行业技术审查意见);

      3.变更项目需额外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变更依据文件。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管理的河道(按地方河道分级标准确定,如三、四级或未定级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河工程建设项目。

      (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1.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水工程;

      2.不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河流(含边界河流县域内段)水工程项目。

      (五)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

      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县域内水资源配置、县级审批的水利项目;

      2.项目法人已组建或筹建;

      3.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4.项目符合县级流域综合规划及水资源配置规划。

      (六)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小型水库、县域内水资源配置、县级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小型灌区工程及县级审批的水利项目;

      2.项目已获县级发改部门立项批复;

      3.初步设计文件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
    份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1 申请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 - 必要
    2 初设报告及附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5 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概算等有关专项报告和图件等相关附件。其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需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名称为“XX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 必要
    3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 - 必要
    4 防洪评价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材料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5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3 - 必要
    6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 - 必要
    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0 - 必要
    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材料 1 - 非必要
    9 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审查同意的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材料、纸质 1 - 非必要
    10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纸质、电子材料 1 - 非必要
    11 取水单位法定身份证明文件(若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 电子材料、电子证照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1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5 - 必要
    13 取水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 - 必要
    14 与有显著利害关系第三方的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材料、纸质 1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协议书或情况说明(涉及第三者利害关系的,附与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必要
    15 拟报批(或核准、备案)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3 - 必要
    16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 - 必要
    17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材料 15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编制 必要

      五、办理流程

      六、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659033

      八、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95-123450595-85659702

      九、办理窗口

      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I投资建设服务区I14号水利窗口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联办效能

      十二、办理通道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