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2420-2025-10046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6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事指南
    时间:2025-07-16 17:51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事指南

      (一)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1.修复条件: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补报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无需提交上述财务报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1.修复条件: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因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1.修复条件: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市场主体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附件4);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办理时限:自查实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1.修复条件:除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五)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1.修复条件: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六)办理方式:

      (1)线上申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点击首页的“信用修复”栏目即可跳转到同意平台登录页面,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即可按提示申请信用修复。

      也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点击首页的“企业信息填报”栏目即可跳转到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用联络员方式登录后,点击进入“信用信息修复填报”,选择相应的信用修复类型,上传修复材料,即可申请信用修复。

      (2)线下申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辖区各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

      (七)各市场监管所、直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令时)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85600895 

    晋江市世纪大道130号 

    青阳市场监管所 

    85610315 

    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普佳苑2号楼商场202层 

    梅岭市场监管所 

    85681223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616号锦塘雅苑11号楼2楼 

    西园市场监管所 

    82098115 

    晋江市西园街道双水湾小区5号楼2楼 

    罗山市场监管所 

    88176315 

    晋江市世纪大道13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 

    灵源市场监管所 

    88162315 

    晋江市灵源街道长盛小区3-5号楼36-37 

    新塘市场监管所 

    88129633 

    晋江市新塘街道上郭社区军民路南91号 

    陈埭市场监管所 

    88015579 

    晋江市陈埭鞋都D号楼D2-30号2楼 

    池店市场监管所 

    85983451 

    晋江市池店镇浯潭村龙池路 

    安海市场监管所 

    85703430 

    晋江市安海镇海八北路35号 

    磁灶市场监管所 

    85882272 

    晋江市磁灶镇延泽南街58号 

    内坑市场监管所 

    88386937 

    晋江市内坑镇潘厝村田丰南路 

    紫帽市场监管所 

    82685325 

    晋江市紫帽镇锦德张园二层98号 

    东石市场监管所 

    85586849 

    晋江市东石镇侨声前路73号 

    永和市场监管所 

    88082134 

    晋江市永和镇马坪村千祥园西216号 

    英林市场监管所 

    85485253 

    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怀仁巷27-39号 

    金井市场监管所 

    85336315 

    晋江市金井镇中兴北路163号 

    龙湖市场监管所 

    85293855 

    晋江市龙湖镇中山街北路210号 

    深沪市场监管所 

    88296315 

    晋江市深沪镇坑边红绿灯边 

    西滨市场监管所 

    82685315 

    晋江市陈埭镇桂林村贵苑小区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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