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0-0124-2024-00139
- 发布机构:晋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9
晋职改办〔2024〕38号
晋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
刘金区等5位同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刘金区等5位同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具体名单如下: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刘金区
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吴正仁、许良妹、赖铎源、
丁雅珊
晋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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