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社〔2019〕40号
关于举办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总工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和系统工会,有关协会和企业:
为促进烹饪工艺交流,培养适应餐饮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营造学技术、练技能、当能手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总工会、深沪镇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深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深沪镇公安派出所、深沪镇边防派出所、深沪镇交警中队、深沪镇劳务所、深沪镇总工会、深沪镇文体办、深沪镇人才办、深沪镇团委、深沪镇综治办、深沪镇企业办、深沪镇安办协办,深沪镇美食广场、深沪镇小吃同业公会承办。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本次竞赛活动组委会,并成立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深沪镇美食广场二楼,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二、竞赛项目
晋江特色小吃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5月31日
(二)地点:深沪镇美食广场二楼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选手应在晋江市从事特色小吃烹饪相关职业的职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同意方可参加比赛。
(二)参赛报名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1份;两寸照片1张(蓝色或白色背景);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
(1)深沪镇美食广场二楼深沪镇小吃同业公会
联系人:黄清海 联系电话:13805957598
(2)深沪邮政局
联系人:黄俊南 联系电话:13506951226
3.各镇(街道)参赛选手由各镇(街道)总工会和劳务所择优推荐,人数3名,全市报名人数控制在60名,名额满即截止报名。
五、竞赛标准和方法
(一)竞赛内容:比赛内容均由规定作品比赛和自选作品比赛两部分组成(详见附件2)。
(二)评判标准: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99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人社〔2015〕2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竞赛按照《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标准进行。(详见附件2)
(三)裁判组由竞赛组委会通过泉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评人才库中随机抽取。
六、表彰奖励
1.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获奖选手将获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总工会、深沪镇人民政府联合颁发的荣誉证书。
2.竞赛项目成绩前三名的将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晋江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竞赛项目成绩第一名的将由晋江市总工会授予“晋江市五一劳动奖章”。
附件:
1. 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2. 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规程
3. 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总工会
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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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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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一、组委会
主 任:黄胜鑫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彭培育 晋江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孙晋展 深沪镇人民政府镇长
委 员:林金龙 晋江市社会保障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颖芳 晋江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斌斌 深沪镇党委副书记
吴秋品 深沪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奕友 深沪镇党委宣传委员
陈海洋 深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李晓林 深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成 员: 洪全益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科长
许章润 晋江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黄清海 深沪镇小吃同业公会负责人
侯俊侯 晋江深沪渔港美食广场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竞赛活动的工作,协调组织相关单位的开展工作。
附件2:
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促进烹饪工艺交流,培养适应餐饮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考察参赛选手对烹饪技艺技能的掌握,营造学技术、练技能、当能手的良好氛围。
二、赛项名称
晋江特色小吃。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特色小吃烹饪,均为个人赛。
(二)竞赛内容:
比赛内容均由规定作品比赛和自选作品比赛两部分组成。
(1)规定作品比赛:特色小吃鱼丸。
组委会提供马鲛鱼一条1.5KG,现场备清粉、水、盐和味精供选用,特殊调料自带,烹调方法不限。时间为60分钟。
(2)自选作品比赛:晋江特色小吃。
比赛内容为自选原料(原料自备),制作一道特色小吃,时间为60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不得使用国家保护的动物、植物和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烹调方法不限,作品应体现选手的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注重实用,有一定创新意识。
◎份量应满足10人食用量要求,另备2人食用量供评委品尝。位菜需要制作6份,其中2份供评委品尝。
4.其他事项说明
(1)现场提供常规设备用具(如炉灶、蒸锅、炸锅、炒锅、案板等)和常用调料,特殊调料由选手自备。
(2)现场提供的原料中,不适于信奉伊斯兰教选手使用的,由相关参赛队在报名时注明,临场调换适用原料。
(3)菜肴作品突出主料,装饰不得喧宾夺主。
(4)盛装器皿选手自带。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应讲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所有参赛人员穿戴整齐,包括帽子、上衣、围裙。选手需按要求佩戴参赛证。
2.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参加检录。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竞赛裁判长的管理。比赛结束后,经竞赛裁判长确认后带好自己的工具,迅速撤离赛场。
3.本次竞赛将严格进行赛前检录,选手经检录后进入比赛场地指定区域。
4.选手到达比赛场地后应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等用具,整个操作过程中须保持环境整洁,废弃物倒入指定垃圾桶。
5.参赛选手须服从裁判。
6.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组委会将对选手资格进行验证。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判规则
前场评分(操作过程评判)与后场评分(成品质量评判)相结合,其中,前场评分由1位评委对每位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两项比赛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判、各自打分,后场评分由4位评委对每位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比赛的作品质量分别进行评判、各自打分。在结分时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分标准
(1)前场评分。针对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两项比赛的现场表现,按照加工过程、烹调过程、安全卫生、赛场纪律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①加工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加工流程不合理扣1-4分;刀功不熟练扣1-4分;原料使用不合理扣1-4分。
②烹调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烹调流程不合理扣1-3分;勺功不熟练扣1-6分;烹调技法使用不当扣1-3分。
③安全卫生(20分,扣分幅度1-8分):原料存放不合理扣1-2分;操作现场不整洁扣1-2分;餐、炊、用具不清洁扣1-2分;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扣1-2分。
④赛场纪律(20分,扣分幅度1-8分):不服从指挥扣1-4分;多做挑选扣1-4分。
(2)规定作品按照观感、味感、质感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①观感(40分,扣分幅度1-16分):造型欠佳扣1-6分;色泽不佳扣1-6分,搭配不当扣1-4分。
②味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口味不正扣1-6分;有异味扣1-6分。
③质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火候不当扣1-6分;口感欠佳扣1-6分。
(3)自选作品按照观感、味感、质感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①观感(40分,扣分幅度1-12分):造型欠佳扣1-4分;色泽不佳扣1-4分;盛装不当扣1-4分。
②味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口味不正扣1-6分;有异味扣1-6分。
③质感(30分,扣分幅度1-8分):火候不当扣1-4分;口感欠佳扣1-4分。
其他:成品不能食用的,不予评分。
(三)成绩计算
选手最终成绩组成:前场比赛成绩×30%+后场比赛成绩×70%。其中,后场比赛成绩组成:规定作品比赛成绩×50%+自选作品比赛成绩×50%。
附件3:
首届晋江市特色小吃烹饪职业技能竞赛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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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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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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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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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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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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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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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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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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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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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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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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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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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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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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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赛
作 品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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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主料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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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菜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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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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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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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赛
组委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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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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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赛项目”一栏填写时,请在参赛项目后面对应的□中,填“√”。
2、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并粘贴个人近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