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2420-2026-10004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1
    关于撤销许尚星与朱白婢婚姻登记的决定送达公告
    时间:2026-01-21 17:07

      2025年12月9日,本机关收到晋江市公安局东石海防派出所于2025年11月25日向本机关出具的《关于东石镇许尚星婚姻帮扶事项的复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晋江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