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2402-2025-00044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5
2025年10月20日,本机关收到贵州省贵定县公安局盘江派出所于2025年10月16日向本机关出具的《关于核实刘美丽身份信息的回复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晋江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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