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34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4〕2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23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4-04-25 17:29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2023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晋江市2023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晋心晋力,为民爱民”主线,以“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服务保障基层推动工作落实”两项机制为保障,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凝心聚力兜底线、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扎实推进八项特色惠民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晋江市慈善工作获民政部褒扬,市育婴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民政局荣获省级“推进‘山盟海誓’品牌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先进单位”、“2020-2023年度晋江市模范机关”称号,构建“大救助工作格局”经验做法入选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实现了国家、省、泉州和晋江市四级荣誉“大满贯”。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一是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建立“周会商、旬调度、月总结”工作推进制度,召开专题调度会4次、党组会4次研究主题教育事项,确保主题教育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持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专题研讨会8次、邀请专家授课1次,开展“沿着总书记的晋江足迹”活动,以“五学联动”学习模式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照护支持》金点子入选全市“金点子”库,领导班子调研报告《晋江市推进县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获全市主题教育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圆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心系困难群众,助力纾难解困”2个主题教育“民生微实事”项目,开展“1+10+10” 调研专项行动,主题教育以来累计到基层调研111次,帮助解决问题122个。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次;完成“民政初心堂”廉政监督台和文化长廊阵地建设,组织参观清廉泉州馆、“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馆等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探索建立“13585”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机制,创新推出《“晋”享晚晴 幸福养老》模范机关“一堂好课”助推打造具有晋江特色的“幸福养老圈”。抓实《“晋”享晚晴幸福养老——“党建红”引领“夕阳红”》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党委,通过“党建引领、项目支撑、智慧赋能、服务多元”为引领保障养老服务行业蓄势赋能;实施《党建引领“大救助”,“温馨五福”惠民生》特色党建项目,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动能。三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专题研讨会和培训会各1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发布管理工作机制,对下属各单位、所属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等专项检查,切实管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聚焦困难群体,完善“晋力救助”体系。一是兜底保障精准有力。重点抓好低收入家庭扩围增效工作,累计摸排11140户,纳管低保边缘人口增至1911户4759人,社会救助从“兜底对象”向“低边弱势”覆盖。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6107户11367人,特困人员1124户1141人,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10991万余元。深化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对各镇(街道)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综合检查,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及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效能。二是专项救助走深走实。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为1861户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891万余元,为140户“救急难”对象发放救助金70万元。大力推进“互联网+救助”工作,“晋力帮”平台启用至今,累计收到困难群众提交救助申请2532条,核查符合条件并实施救助对象203例,发放临时救助金66.62万元。召开5场社会救助“一事一议”会议,综合分析研判26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33.05万元。三是救助服务创新发展。深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工作,2023年“四帮四扶”工程确定210户重点帮扶家庭,帮安居78户,帮就医127户,帮就学823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社会工作力量引入救助领域,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帮扶、亲子活动、心理疏导等各类救助服务活动15场次,受益群众3000余人。四是各类关爱帮扶扎实有效。建成5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示范站点,打造西园街道、磁灶镇、池店镇3个“福蕾行动计划”试点乡镇,创建10个儿童关爱特色示范点,不断推进、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模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各类活动226场次。出台《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的通知》,提升收养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办理收养登记9件。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救助334人次,寻亲成功45人次,护送返乡21人次。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年发放补贴资金2869万余元。

      (三)聚焦品质提升,擦亮“晋享晚晴”品牌。一是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编制完成《晋江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上线试运行晋江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一网覆盖、一体服务”的养老生活数字化全图景。建成4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3个长者食堂、1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完成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增设6个微型消防站,为全市1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圆满完成2023年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协办任务,相关工作经验获泉州市领导苏耿聪批示肯定。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安全问题整改1000余个。完成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视频监控汇聚工作,全年安装视频监控198个。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年培训700余人次。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到2023年底全市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已达123所。三是精准落实普惠福利政策。持续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线下服务对象1507人,线上服务对象6019人,年提供实体服务19864人次。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建立全市1768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实现月度探访率100%。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1543.55万元,惠及26.0597万人;发放特困(低保)完全失能护理补贴76.77万元,惠及2559人次;发放养老机构床位运营及护理补贴362.15万元;投入252万元为全市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提升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四)聚焦政社联动,构筑“晋心治理”格局。一是基层自治彰显活力。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全市村级党组织积分评价工作,评选第三批100名乡村治理人才,成功举办全市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服务能力提升班,提升村级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素养。围绕建成“民生微事,晋邻和美”社区局面,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投入135万元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2个村(社区)申报特色实践项目,形成一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永福里社区、梅青社区、西埔村被确认为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1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奖励,梅庭社区、围头村被确定为泉州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培育10个“微议事微协商”,进一步探索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有效路径。超额完成100件“民生微实事”建设任务,共确定二批次166个项目,下拨资金511万余元。完成大型社区及新型社区课题调研工作,形成大型社区调研报告及3个优秀案例。二是社会组织管理有序。积极支持镇村两级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和基金会,登记成立8家乡村振兴类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530家,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会组织13.6家,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会组织7.1家。深化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年报填写率98.1%,通过率96.6%,创近年新高。持续打击整治非法、“僵尸型”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问题,注销登记27家,撤销登记101家,劝散涉外社会组织1家,限期停止活动4家,清退违规收费8.09万元。深入推进1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配备驻站社工44名,修订《晋江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清单》,汇编《社工站建设与服务管理指引》,年服务近8000人次。6个社工站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社工站,12个社工站被泉州市民政局评为四星级社工站。圆满举办晋江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创投大赛,评选出星级社工人才8人、星级督导人才6人、优秀社工8人,6个社工站获品质建设奖,6个社工站获项目提升奖。持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发放各类人才补贴54.08万元。三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成全省首个慈善地标——晋江市慈善馆。编制《晋江市慈善捐赠管理指引》,承办全市慈善业务培训班,持续规范慈善组织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对48家慈善组织进行财务审计,依法撤销1家慈善基金会。深化“晋善晋美,共享共富”品牌创建,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探索“慈善+社工”“慈善+志愿”模式,实施“慈善手拉手”“乐善福行”等慈善帮扶项目,全市慈善组织筹集资金5.3亿元,投入慈善帮扶资金4.76亿元,打造“弱有众扶”救助大格局。2023年,我市2个单位获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6个单位(个人)获首届“福建慈善奖”表彰。

      (五)聚焦群众关切,优化专项事务管理。一是老区扶建工作有力。全力推进“饮水思源,晋显色红”品牌创建,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1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14307万元,2个项目获得省级预算内补助591万元,1个项目获得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2个项目获得泉州市老区补助资金30万元。开展4次市领导到老区村现场办公活动,投入600万元支持4个老区村振兴发展。启动一批老区振兴工程,投入350万元帮扶51个老区(基点)村60个乡村振兴项目,投入500万元扶持内坑、安海2个老区镇5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老区民生短板。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分别补助50万元支持安海镇桥头村、磁灶镇苏垵村2个重点帮扶村建设。持续开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给予3个项目补助资金38万元。投入1005.67万元为30475名老区村60周岁以上居民缴交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2次调整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截至2023年底,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3073元,“五老”遗偶每人每月829元,补助标准居全省前列。二是殡葬服务供给有质。《晋江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稳步推进,深入13个镇级殡仪服务站开展量化考核,提升殡仪服务规范化水平。市殡仪馆迁建项目于2023年底顺利开工建设,惠民殡葬政策为群众减免丧葬负担612万余元。三是婚姻登记服务有情。持续深化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出“新晋家庭能力促进平台”,总结提炼“山盟海誓·晋情永恒”婚俗改革典型经验,促使改革成果落地转化。挂牌设立晋江市婚俗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耕“爱‘晋’万家”婚姻家庭辅导品牌,为1685对夫妻提供离婚调解服务,劝回257对;开展新婚辅导服务560人次、法律咨询服务70人次、心理咨询服务40人次。今年以来,办理婚姻业务12921件,举办颁证仪式236场次,开展婚俗改革、婚姻家庭宣传活动12场,受益930余人次。四是区划地名工作有效。深入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完成8个镇(街道)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信息1100条;建成东石镇地名文化公园,编纂《晋江地名文化摭谈》,录制“漫谈晋江古韵地名”,拍摄“两岸同名 晋水乡愁” 5集主题纪录片。持续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新增道路命名10条,备案住宅小区12个,安装二维码门牌36521块。五是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着力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谐共治执法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行动等活动,为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23年,累计检查民政服务机构247家次,排查隐患数量518个并全部完成整改。

      二、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我市民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晋心晋力,为民爱民”主线,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八项民政特色惠民工作,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及时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推进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加大困难群众摸排力度,着力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扩面率和覆盖率。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通过线上信息共享比对、线下入户走访主动发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健全“一事一议”制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会救助队伍。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救助工作。投入910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推进“互联网+救助”,推广完善“晋力帮”掌上救助平台,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全面落实“四补贴、三免费”低保配套措施,投入238万元为全市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减免有线电视服务等费用,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保障。三是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聚焦“更规范、更精准、再提升”,深化“资金+物质+服务”的综合帮扶方式,投入2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四帮四扶”工程,完善“六位一体”挂钩帮扶体系,帮助200户左右困难家庭解难纾困。四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效能。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街面联合巡查机制,持续推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五是加大革命老区扶持力度。继续实施《晋江市扶持革命老区村建设三年规划(2022年-2024年)》,将老区发展融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市领导老区村现场办公、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老区村建设专项补助等制度,用好用足老区扶持政策,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计划投入1150万元,启动一批老区振兴工程,支持92个老区(基点)村乡村建设项目。加大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力度,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设置,落实落细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全面运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升级完善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模块与功能,将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功能“打包入网”,依托微信小程序为老人提供机构查询、服务预约、活动预览等服务,实现政府、机构、老人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养老服务“一键可及”,打造覆盖市、镇、村三级的大数据集聚、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监管的信息平台。二是强化养老服务政策靶向引导。出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入住老年人按经济状态、身体状况分类分级进行补贴。调整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推进养老机构从“重建设”向“强运营”转变。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性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服务。三是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运营。实施好省、泉州市和晋江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打造2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13个长者食堂、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6个微型消防站,新增家庭养老床位425张。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计划到2024年底全市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125所。四是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1581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精准做好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重阳节慰问发放工作,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补助、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保障。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年评估不少于1500人。五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养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储备库,提升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水平和养老服务质量。

      (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一是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持续推进村(居)委会制度规范化,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议事决策制度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推选1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软法”。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人才培育,筹划举办村(社区)主干能力提升班,适时筹划带领共建共享示范社区主干“走出去”,借鉴学习先进地区城乡社区治理经验,提升村(社区)主干履职能力。围绕完整社区建设要求,以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完善“五助”近邻服务内容,构建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政府集约供给为支撑,以协商议事为平台,以民生微实事项目为助力,以“五社联动”为实践的城乡社区近邻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计划培育10个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10个微协商示范点,完成100件民生微实事项目,办好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优秀案例发布现场会。在大型社区蹲点调研基础上,试点成立邻里工作站,项目社工进驻小区(网格)开展服务,进一步细化大型社区治理问题及对策,由点及面,推动形成全市大型社区治理成果。二是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研究出台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有关意见,支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扶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特殊人群关爱等民生领域。实施社会组织“赋能计划”,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和换届工作指引,分领域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推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运转。规范推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盈利监管,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社工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完善职业水平考试、在职在岗培训、学历学位教育“三位一体”培养方式,着力开展分层分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专业人才支撑。支持在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急难救助等领域成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影响广泛的社会工作品牌机构。加大对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的支持力度,探索“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推动民政服务站在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回应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三是发展壮大慈善事业。全面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创新打造“党建引领‘晋善晋美 共享共富’”特色党建项目,围绕“党建引领”“创新服务”“规范发展”三个“高质量”发展,策划实施“党建+”慈善救助工程、“慈善手拉手”“诚信”党建联动等系列党建项目,以党建为公益慈善赋能增效。实施“慈善组织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强化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提升慈善行业社会公信力。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更多投向扶弱济困、扶老助残、儿童关爱等慈善项目和活动,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晋江慈善馆”运营管理,持续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壮大慈善资金规模,加大慈善文化宣传。

      (四)优化专项事务管理。一是聚焦特殊人群关爱。深化磁灶镇、西园街道2个“福蕾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建设,新增打造1个试点乡镇(池店镇),建设10个村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示范点和3个典型村一级示范点,统筹推进5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示范站点规范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探访关爱、结对帮扶、心理疏导等各类儿童关爱服务。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探索推进“两项补贴”信息并联“民政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补贴发放精准度、时效度。结合开展市育婴院180周年纪念活动,稳步推进育婴院展览馆升级改造,启动系列公益项目,拍摄《跨越百年的接力》宣传片,开展“晋善晋美·育婴情缘”专题系列报道。实施市福利院院民活动广场、院民生活楼改造等工程项目,更高水平保障孤残老弱群体基本生活。二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做实做细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持续深化“山盟海誓 晋情永恒”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建设,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婚俗改革主题活动,策划举办集体婚礼和家风家教主题活动,设立户外颁证基地,探索将慈善元素融入婚姻登记,引导新婚夫妇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和志愿活动。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入社会组织等力量开展婚姻家庭讲堂服务活动,推广简约适度的现代婚俗礼仪。三是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行政区划工作意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地名标志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深化地名文化宣传,探索以华侨文化有关的地名为切入点讲述晋江地名文化故事,策划录制《听黄良讲晋江地名》节目。四是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编制完成《晋江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快补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短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持续对2018年以来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深化创建模范机关、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网格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民政领域主体责任,推动民政业务“进网入格”、落地见效,依托网格开展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业务工作,为网格工作开展提供人、财、物等保障。深化运用“四下基层”理念,扎实推进“百千工程”联系机制,在网格一线掌握基层实情,带动资源下沉,全力帮扶挂钩村(社区)党组织,尽力解决在网格一线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宣传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培训,进一步完善局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和聘任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民政法治工作保障。三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扎实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强化舆情应对处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舆情监测,全面提升网络、数据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制定完善应对预案,夯实群防群控舆论基础,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管理,配合做好“闽政通”APP民政板块优化提升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优化提升“一件事一次办”和民政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六是提高民政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深化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互动,激发精神文明创建活力。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效能管理、新闻宣传、公文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保密工作、信息公开、档案等工作。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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