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34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4〕1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9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06 11:24

    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晋江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泉州和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力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推动法治建设的政治站位高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民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民政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2次,组织前往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理论宣讲活动4次,所属4个党支部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50次,累计参加学习活动2000余人次。

      (二)聚力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动法治建设的职能转变速度。一是审批效率再提升。动态完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64项,总办理时限由法定期限1353个工作日压缩至213个工作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提升到96.88%;全局16项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率持续100%;新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12项,窗口授权率持续100%;全年生成电子证照24783条;持续开展4项涉社会组织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试运行“公民婚育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全年共办理“一件事”30件。二是“放管服”改革再推进。2023年6月1日启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年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381件,省内跨区域通办业务493件,惠及群众1748位,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实现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落实《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对缔约国的华侨及外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免除领事认证,启用附加证明书的“一步式”证明新模式,进一步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三是服务信息支撑再强化。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开展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项目,完成归档447789份,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的实时电子化;跨部门共享市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全年办理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1077件,惠及群众2154位;配置婚姻登记智能服务终端机,联合市妇联在全省率先推出“晋江市新晋家庭能力促进平台”,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智能化。上线试运行晋江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机构、老人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养老服务“一键可及”。推广“晋力帮”救助平台,畅通线上线下救助渠道,累计接收申请2521条,核查落实合规救助199例,发放临时救助金64.02万元。四是行业协会商会再规范。印发《晋江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晋江经济社会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的通知》,鼓励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信息采集与评价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引导制定并公开收费自律公约,33家行业协会商会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贡献力量。

      (三)聚力规范行政执法建设,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依法行政强度。一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动态维护民政局权责清单136项;动态梳理“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58项、检查实施清单6项,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80%;转发《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事前公示《晋江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动态更新“双随机”一单两库,梳理检查对象名录库1438家、执法人员名录库44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大类56个抽查事项。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完成行政执法事项认领和财政非税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水平。调整民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完善晋江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加强民政局法治队伍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6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44名,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开展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操作培训,依托数字化监管、信用监管等新技术新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全年办理行政许可284件,开展行政检查49件,作出行政处罚62件,分别依托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开,强化监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注销登记27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养老、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检查,实地检查39家社会组织,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现场检查10家养老机构。落实“双减”政策,会同文旅、教育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检查。

      (四)聚力执行行政决策机制,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科学决策准度。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决策范围,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决定,决策材料归档规范化,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24次、局务会16次集体研究决策民政重要事项,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解读、备案审查等程序,出台《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的通知》。三是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及法律风险评估1件,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3件,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草拟和审查117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次。四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发布管理工作机制,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2023年依托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晋江民政”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58条。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上报备案制度。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聚力推动政社联动模式,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社会治理力度。一是规范村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整理汇总涉及民政工作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动村(居)公开在“小微权力平台”上规范化发布,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规范村(居)委会成员退出及补选制度,明确村(居)委会成员离职、补选程序、备案材料等。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全市村级党组织积分评价工作,评选第三批100名乡村治理人才,成功举办全市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服务能力提升班。二是提升村级自治水平。开展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整治工作,将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作为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1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奖励。梅庭社区、围头村被确定为泉州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制度,上传留痕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培育10个“微议事微协商”,进一步探索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有效路径。三是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围绕“晋邻和美”品牌创建,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投入135万元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2个村(社区)申报特色实践项目,形成一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永福里社区、梅青社区、西埔村被确认为泉州市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四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支持镇村两级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和基金会,登记成立7家乡村振兴类社会组织。持续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全市登记社会组织1424家,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442家。深化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聚焦“三基”领域,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活动,打造各镇(街道)社工站特色服务品牌。五是增强矛盾化解效能。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相关工作,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落实《晋江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积极推进“爱‘晋’万家”婚姻家庭辅导项目运作,提供婚前辅导、离婚劝导、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婚姻家庭辅导服务,2023年开展离婚辅导1685对,劝回257对。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健全法治民政建设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法治机构牵头抓、业务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组织研究解决“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法律顾问聘任、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统筹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法计划,牵头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等内容9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授课、观看辅导视频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引领作用。

      (三)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围绕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发展需要,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今年来,累计开展 “民政学习所”活动12期,学习内容涵盖养老、救助、婚姻、基层治理、行政区域界线、老区工作等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为推动《服务保障基层推动工作落实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执法人员主要分布在各业务科室,干部队伍执法实践经验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度不够,民政专业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

      (二)普法工作创新性不足。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教育的亮点和深度不够,针对性、实用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新方法、新举措仍需进一步探索。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主责主业,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推动干部职工考取执法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确保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增强执法人员配备,组织应用培训和实操演示,强化数字赋能,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三)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措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继续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领域的法治宣传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五)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村(居)委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民主自治制度,完善基层自治“软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人才培育,培育10个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10个微协商示范点、评选10个优秀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引路作用。试点成立邻里工作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作用。研究制定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有关意见,大力培育发展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特殊人群关爱等重点领域。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