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19-00018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19〕3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2
晋政民〔2019〕31号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
2019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现将《晋江市2019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0日
晋江市2019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民发〔2018〕50号)、《2019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民办函〔2019〕1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民保〔2019〕36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推动解决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通知》(泉民保(〔2019〕6号)及《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民保(〔2019〕7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及泉州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坚持做好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和整治不正之风。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推动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和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切实增强低保“最后一公里”兜底惠民实效,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发挥应有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城乡低保等困难对象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顽疾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各镇(街道)专项治理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检查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特别是不按实际情况出发,直接“一刀切”等问题;检查低保监管中是否存在履责不力、举措不实和监管不严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宁漏勿错”。结合低保惠民“八条措施”,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各镇(街道)政策是否落实问题,特别是政策宣传是否到村到户,既要持续降低“错保”概率,也要重视消除“漏保”现象,坚决纠正“宁漏勿错”倾向和对群众申请敷衍塞责、推诿刁难、漠视懈怠等不正之风。
(三)查处审核审批制度不规范。结合低保管理规范化、精准化,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检查各镇(街道)是否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标准和程序,特别是是否落实好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检查各镇(街道)是否做好对象“动态管理”,落实“收入扣减、延保渐退”,特别是是否及时做好死亡信息比对和人员保障调整工作;检查各镇(街道)是否做好档案管理,落实近亲属备案等制度。
(四)查处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市民政局将结合省级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使用管理,对专项资金“流向、流量、流速”实行全程跟踪。重点检查各镇(街道)低保金是否于每月10日前发放,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治理举措
(一)开展年度复核认定。各镇(街道)以年度复核工作为契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综合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低保对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核对报告有效期一年,以最新报告为准),加强对象“动态管理”,提高精准扶贫准确率。
(二)主动排查五类对象。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各镇(街道)今年6月中旬前要完成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保对象、近年申请未通过对象等五类重点群体的排查,对符合条件的集中办理审核审批手续,落实应保尽保,推动全市低保覆盖率稳中有升。
(三)加强信息系统维护。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以下称简称低保系统)、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平台(以下简称核对平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应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市民政局下一阶段将明确资金在线监管要求。各镇(街道)要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受理录入核对平台,按月按时将保障对象、发放资金等信息准确录入低保系统;做好数据核对工作,按月按时登陆监管系统核对、确认导入数据。
(四)加强实地入户核实。市民政局将更多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一线工作法,轻车简从、进村入户,深入核查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打通低保惠民“最后一公里”。按照四类专项治理重点,市民政局将常态性实地检查落实情况,对于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道)加强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今年4月我市出台《晋江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晋委〔2019〕35号)、《晋江市城乡低保实施意见》(晋政办〔2019〕25号)和《晋江市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19〕23号),全面梳理低保政策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开展业务培训会,培育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的基层经办骨干。各镇(街道)要把出台的新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六)定期研判问题线索。从4月起,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对象排查、在线监管、入户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民政局每月定期研判线索,对存在违纪违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台账。各镇(街道)要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等,层层压实,确保进度。按照六条治理举措,做好台账管理,确保数据精准,案例详实。各镇(街道)分别于5月10日、12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民政局。
(二)加强成果交流。市民政局已于3月份开通“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社会救助”专栏,4月份开始陆续宣传全国各地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对于各镇(街道)遇到的疑难典型案例,市民政局将从对象认定、收入核定等方面进行归类汇总,并通过专栏公开宣传,供各镇(街道)交流学习。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道)应明确专人负责治理工作,于4月底前报送专项工作联络人。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其他渠道反馈的低保特殊信息,建立快速响应的整改落实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加大社会监督。持续畅通和拓宽多形式监督渠道,各镇(街道)利用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全面向社会公开低保政策和标准,及时更新投诉举报电话,普及扶贫(惠民)资金外网公开网和查询方式。切实落实举报受理核查机制,确保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依规处理、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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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泉州市民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商业集团、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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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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