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8-2420-2025-10017
- 发布机构:晋江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晋江市2025年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机构:
按照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晋江市财政局拟对2025年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进行邀请采购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预算绩效重点评价
评价时间:2025年4月中旬-7月。
工作任务:对2024年度预算安排的14个政策、项目及1个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3包(每包5个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评价。
预算金额:每包75000元。
二、选取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及同投不同中原则择优选取,满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4月4日下午17:00前。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材料
报价一览表、评分标准响应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保密制度等其他资料(报名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请意向报名单位将相关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丛悦 联系电话:85683364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晋江市新华街495号财政局807室
晋江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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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采购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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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含税价,包括加班费,差旅费等) |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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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需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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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名单位资质 |
1 |
评价资质:报名单位按照财政部出台的财监〔2021〕4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上传相关技术资料至财政部的管理平台,并通过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财政部系统审核截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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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团队成员 |
1 |
报名单位本项目拟投入的本单位负责人是高端绩效评价人才或注册会计师,每投入1名得0.2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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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报名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参加过各级财政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或行业协会等举办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或学习,以上要求均符合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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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历史业绩 |
1 |
根据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参加过区县财政局组织的财政重点评价相关工作的,每参加1次得0.1分,上限0.4分,加满为止; (2) 参加过市财政局单位组织的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每参加1次得0.1分,上限0.4分,加满为止; (3) 参加过市、区县部门单位组织的部门评价相关工作的,每参加1次得0.1分,上限0.2分,加满为止。 |
(1)提供服务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 (2)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的,评审小组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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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名单位承接过的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报告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导肯定批示(如通知、公示、感谢信等),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肯定批示(如通知、公示、感谢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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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方案 |
2 |
对报名单位提供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分: (1) 工作方案与评价需求存在一定偏差,预计实现评价目的存在一定难度的,不得分; (2) 工作方案较具体完善、合理可行,基本可实现评价目的的,得1分; (3) 工作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可行,可较好地实现评价目的的,得2分。 |
提供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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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会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或公众评议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得0.5分; (2)有利于评价工作的辅助软件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得0.5分。 |
(1)提供工作方案或说明; (2)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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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 |
2 |
取各供应商报价的最低值为基准价,计算基准价与供应商报价的比值,得出该项分值。 |
报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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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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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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