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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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环保〔2023〕109号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9日
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应对大气污染,切实发挥污染天气联防联控作用,实现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局应急预案。
一、成立联防联控应急小组
为应对污染天气,保障本应急预案的实施,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成立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小组,作为联防联控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机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室主任、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大气环境股股长、各有关中队负责人等组成。
二、预报预警
局大气环境股负责会同市气象局、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立污染天气预报会商研判机制,结合上级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开展会商,分析研判次日气象条件、大气污染物变化趋势和空气质量状况,并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根据会商结果,提前部署防控措施。
三、预警发布
当预测我市次日的AQI>100或接到泉州市环委办发布的预警信息及管控措施要求时,由市环委办及时发布本地区预警信息和管控措施。
四、预警响应
(一)在线联防联控。污染天气预警时,副组长召集参加省市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视频会,局大气环境股、监测站各派1人参加联防联控。生态云指挥室提前做好与上级联防联控视频连接调试工作。
(二)落实管控措施。污染天气预警时,局大气环境股根据省市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明确管控措施;热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高架源要提前调整脱硝工况,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建陶、制鞋、包装印刷等重点涉气企业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三)现场帮扶执法。污染天气预警时,由值班领导带队,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各有关中队、应急值班组对涉气企业开展夜间和日间的监督帮扶;磁灶、内坑、陈埭、池店等中队参照当天预警防控情况对相关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执法,磁灶、内坑等中队按要求对建陶等行业开展夜查;其他中队督促辖区内涉气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
(四)精准开展走航。局大气环境股负责推送走航发现的问题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形成走航报告,反馈联防联控应急小组;各有关中队根据综合执法大队、局大气环境股推送的在线监控、走航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现场核处,并将查处情况反馈局大队和大气环境股,形成工作闭环。
(五)管控工地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时,局大气环境股、综合执法大队派人联合住建、交通、城管、自然资源、林业与市政园林、水利等部门巡查空气自动站周边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各有关中队要联合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加大对辖区在建工程、拆迁工程、裸露土地等重点扬尘源的管控,督促工地落实防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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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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