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委《征求意见通知书》收悉,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市区用电需求,带动当地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局原则上支持该项目建设。
二、关于项目线路路径
线路路径方案已取得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原则同意。
三、关于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要求,该项目属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已按规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判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防范措施:项目单位已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其稳评已报中共晋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备案。
四、审查结论
综上所述,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报请贵委核准。建议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降耗等措施,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推进后续手续办理。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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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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