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5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依据自然资源单元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最新成果、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及相关专项调查成果,按照自然资源部《地籍数据汇交要求(试行)》要求,开展晋江市域范围内晋江干流、泉州湾河口湿地两个自然资源单元的补充调查、更新地籍调查成果,根据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完成符合登记条件的自然资源单元公告登簿工作。
二、资质要求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
(二)国家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资格;
(三)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15万元。
四、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根据报送的资质要求及报价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按照报价孰低原则确定作业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的,将进行随机抽取)并公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双方再签署委托合同。
五、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6日前,将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资质要求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确认),以密封形式(密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送至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科。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