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队伍建设,有效保护、传承、弘扬非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及《泉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开展晋江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第三批市级非遗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传承项目应在晋江市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详见附件1)内;
2.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15年以上,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完整、熟练掌握其传承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核心技艺或特殊技能;
3.在该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影响力,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
4.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5.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身体健康。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各镇(街道)向市文旅局推荐本镇(街道)申报市级非遗传承人的正式报告,附推荐名单(见附件2)。
2.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等(见附件3)。
3.申报片及其他辅助材料:体现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专题音像资料及有助于说明推荐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应突出申报者的丰富知识、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推荐名额
根据实际情况,同一项目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人。
四、申报程序
1.市文旅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
2.市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为市级非遗传承人的人选进行初评和审议,提出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
3.市文旅局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市文旅局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审定市级非遗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遗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2.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非遗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报人。
3.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4.各镇(街道)请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文旅局文化遗产科。
联系人:陈君兰、尤张雷
联系电话:0595-85631702
电子邮箱:jjwlwhyc@163.com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中心四楼412文化遗产科
邮编:362200。
附件:1.晋江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申报第三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3.第三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
性传承人申报表
4.第三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
性传承人申报材料要求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晋江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4项) |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南音(泉州、厦门) |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晋江、宁德、泉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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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晋江布袋木偶戏、泉州提线木偶戏、漳州布袋布偶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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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晋江、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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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7项) |
木偶戏(晋江布袋木偶戏)(第一批) |
高甲戏(柯派)(第二批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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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安海嗦啰嗹习俗)(第二批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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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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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灵源万应茶)(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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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闽台东石灯俗)(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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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山庙宇木雕(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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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 (6项) |
晋江深沪褒歌(第二批) |
灯谜(晋江市)(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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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五传说(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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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口花生制作技艺(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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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庐山国佛雕技艺(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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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窑陶瓷烧制技艺 (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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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级 (14项) |
晋江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第一批) |
泉州刣狮(晋江狮阵) (第一批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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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念四句(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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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泥金线画制作技艺(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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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土笋冻制作技艺(第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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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型厝香龙习俗(第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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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什音(晋江)(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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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陶器烧制技艺(苏垵“黑茶古”)(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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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小吃制作技艺(“虎咬草”烧饼)(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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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小吃制作技艺(龙湖肉粕)(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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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端午习俗(安海水上“掠鸭”)(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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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山前村火把节(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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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王船(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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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正王信俗(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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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级 (49项) |
民间故事(第一批) |
舞龙(第一批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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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博饼(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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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十番(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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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螺筛”传统制作工艺(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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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将军祭典(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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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脚面塑(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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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修谱礼俗(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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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少林五祖拳(第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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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闽南语吟唱(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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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传统手工线面制作技艺(后坑)(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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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轿制作技艺(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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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佛像雕塑技艺(浙平国)(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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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御辇牛肉)(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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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深沪水丸)(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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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深沪冰饼)(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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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安海润饼皮)(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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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中秋习俗(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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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泉美提线木偶(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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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推·沥金画(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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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版年画(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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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绑高粱扫帚(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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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金苍绣(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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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陶瓷雕塑技艺(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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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红砖传统烧制技艺(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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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官前竹篮(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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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畲生铁冶铸技艺(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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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寺千手千眼观音菩萨信俗(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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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传统手工面线制作技艺(梧埭)(第五批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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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民谣(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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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民间绘画(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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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红砖雕刻工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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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传拓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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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灵水菜脯)(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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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安海大华福记牛肉)(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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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泉利堂传统蜜饯)(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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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吃制作技艺(黎山蒸碗糕)(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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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古法酱油酿造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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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白铁加工工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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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镇赤店村制陶烧制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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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窑陶瓷装饰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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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内鲜花花灯制作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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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传统纸扎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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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音乐器制作(琵琶)技艺(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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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氏正骨(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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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寒单(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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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镇庵前村游灯分烛民俗(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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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宝泉庵保生大帝信俗文化(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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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红砖传统烧制技艺(第六批扩展) |
附件2
申报第三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序号 |
项目基本信息 |
代表性传承人基本信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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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入选晋江市级名录 时间 (具体到年)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从艺 起始年 |
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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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申报人无单位的,可填写主要开展传承活动的地区;
2. 此表可扩展。
附件3
第三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项目代码、类别: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保护单位: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二四年二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代码、类别”及“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码、类别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Ⅰ)民间文学,(Ⅱ)传统音乐,(Ⅲ)传统舞蹈,(Ⅳ)传统戏剧,(Ⅴ)曲艺,(Ⅵ)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Ⅶ)传统美术,(Ⅷ)传统技艺,(Ⅸ)传统医药,(Ⅹ)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所有的签字、盖章文档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何时何单位表彰民间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
(二)“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三)“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至少三代传承脉络。建议格式为第一代: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第二代:张小三(师傅张三)、张小四(师傅张三)、李小四(师傅李四)、王小五(师傅王五)、赵小六(师傅赵六);第三代:以此类推,填写至申报人本人及现有弟子。
(四)“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五)“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及成果。
(六)在“项目保护单位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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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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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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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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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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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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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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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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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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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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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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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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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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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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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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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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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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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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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调查研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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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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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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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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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二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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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三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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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四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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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五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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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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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
本人申请(同意推荐)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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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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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意见 |
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针对性推荐意见(200字左右)。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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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姓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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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第三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报告
附申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附件2),一式1份(原件)。
二、申报表
晋江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附件3)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原件)。
三、电子版
申请报告、申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申报表上粘贴的图片和身份证(正反面)、申报片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统一拷贝至U盘(一式一份)。
四、申报片和其他材料
(一)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成就的专题录像片,时长5分钟;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内容要求: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影像内容应真实。
(二)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图片技术要求:像素1000万以上,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5M以上。内容要求: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00字以内。
(三)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
(四)版权要求: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及照片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市文旅局可无偿使用申报片和图片进行宣传、推广。
五、申报材料总目录
包括申请报告、申报表、音像资料和辅助资料等,标明编号、文件名称、介质类型、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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