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公告
时间:2024-03-22 17:23 浏览量:

      为积极响应2024年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博物馆致力于教育和研究”,传播我市的家族文化,展示晋江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和充实馆藏,收藏更多具有地方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实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古籍特藏文献、非遗藏品、美术作品及文物藏品征集资金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馆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即日起开展征集家(族)谱和“衍派、传芳”等家族文化相关藏品、资料。

      一、征集种类如下:

      (一) 实物资料

      各类与家族文化、姓氏文化相关的实物资料,如家(族)谱、“衍派、传芳”牌匾、字画、横幅、拓片、雕塑、家具、碑刻、证件、书信、家族婚丧嫁娶所用器物、家传手工艺品、家传老物件、家族名人遗物、荣誉证书等物品。

      (二) 文献资料

      各类记载家族文化、“衍派、传芳”姓氏文化传播历程的日记、人物记事、宗族乔迁历史考证资料、晋江籍家族名人(包括历史名人)祖居地考证资料、新闻媒体报道、图书、期刊、报纸、学位论文、图表、图纸等。

      (三) 影像资料

      各类与家族文化、“衍派、传芳”姓氏文化相关的照片、音频、影像资料,个人或家族与自家“衍派、传芳”门楣牌匾的合照或视频、出席家族宴席影视资料、家族婚丧嫁娶影视资料等。

      (四) 相关的回忆录

      含书籍、文稿、手稿、录音录像、口述史。如:家族历史故事、家族习俗、传统忠孝和名人故事、家族祭祀活动或表演等。

      (五) 与家族文化、“衍派、传芳”姓氏文化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古籍特藏文献、非遗藏品、美术作品及文物藏品征集资金的管理办法》《晋江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一)原件捐赠。主要采用无偿捐赠方式,具有特殊价值的藏品可以进一步通过协商解决。

      (二)原件复制。不方便捐赠原件的家谱、匾额等,晋江市博物馆可视情况进行复制,采取复制件收藏。

      (三)提供线索。有家族文化、“衍派、传芳”姓氏文化相关线索提供者可联系晋江市博物馆,登记之后,酌情开展进一步征集工作。

      (四)藏品借阅。主要采用无偿借阅方式,在晋江市博物馆定期展出,展期结束后归还,具有特殊价值的藏品可以进一步通过协商解决。

      三、征集信息意向收集

      (一)有意向的藏家请电联工作人员

      联系人:黄仲昆

      联系电话:18065339527

      电子邮箱:hzk5621003@126.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382号晋江博物馆

      (二)往年填报或寄送过的藏品信息但未纳入该年度征集范围的,该信息将自动纳入本年度信息库,无须重复填报或寄送。

      四、征集信息收集时间:

      为开展相关展览活动,第一期集中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5月1日前。

      五、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者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收藏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收到晋江市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该年度文物藏品征集程序后收藏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该轮征集程序结束。

      (三)晋江市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信息2个月内确定征集意向,并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收藏者。所有征集意向信息均不退还。

      (四)征集程序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古籍、特藏文献、非遗藏品、美术作品及文物藏品征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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