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灵源街道2026年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6-07-01 09:11 浏览量:
     晋江市灵源街道2026年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晋江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6〕3号)精神,制定《灵源街道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灵202623号,现就相关工作解读如下:

    问题1:今年幼儿园招生方式和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今年秋季幼儿园实行闽政通“泉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具体安排时间如下,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和预收费。

    工作安排

    公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招生办法

    615日前

    家长登录平台报名

    71-11

    71-11

    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74-5

    711

    74-5

    711

    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717日左右

    717日左右

    未达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补录办法,指导群众进行补录,已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幼儿园

    721日前

    各学校公示并报送招生情况

    731日前

     

    问题2:今年幼儿园入学的证件办理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幼儿园招生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671日前(不含71日)。

    问题3:学校具体是按什么顺序招生?

    幼儿园根据“分类招生”原则,按“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教育优待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问题4:第一类里提到的“两一致”具体是指什么?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其中,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园。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在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幼儿园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园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园)。

    3)“两一致”中的“征迁户”子女入园。因政府征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园对象,在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原镇(街道)属幼儿园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街道)属幼儿园申请入园;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

    4)区域内经认定符合“两一致”条件的对象参照“两一致”入园。

    问题5:公办幼儿园招收辖区内务工的“社保”和“两证”子女吗?

    公办幼儿园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非两一致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园政策。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两证并在我市缴交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②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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