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龙湖镇】《2026年龙湖镇小学招生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6-06-22 16:46 浏览量: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确保全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二、 招生方式和时间安排

      今年小学继续实行闽政通“泉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事项

    中心小学时间

    其他小学时间

    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

    6月15日前

    家长登录平台报名

    7月6日-16日

    7月6日-18日

    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7月11日-12日和7月16日

    7月11日-12日和7月18日

    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7月18日左右

    7月20日左右

    未达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

    7月28日前

    各学校公示并报送招生情况

    8月3日左右

    三、报名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6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该父(母)要在我镇企业务工,且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6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四、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统筹调度,保障学位”,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按照上级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龙湖镇教育中心统筹调度全镇教育资源,实行能招尽招。

      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③在我镇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在我镇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持‘两证’在我镇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五、“两一致”对象入学

      房产、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村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多子女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六、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

      ②孙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在学校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①规定申请入学。

      (2)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七、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2)“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在我镇企业务工的“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可在我镇中心学校起始年级申请入学,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

      申请步骤:网上搜索填报《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凭《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和《户口簿》向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符合条件的,安排就读学校→申请人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相关学校公示接收结果。

      “积分优待对象“子女申请步骤:

      (3)晋江市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4)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①台胞子女,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晋江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我镇生活而要求在我镇小学就读的,要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镇教育中心审核。

      ②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镇就读小学的,依据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入学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③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入学。如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如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由镇教育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④外籍学生申请在我镇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我镇“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非“两一致”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2)来晋务工人员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从业凭证等),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在我镇务工并参加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学。晋江市内龙湖镇外户籍人员在我镇务工(或经商),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3)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晋江入学。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晋江务工或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特殊儿童入学

      1.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听障、智障、孤独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基地校、特教辅读班就读。

      2.随班就读。各校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侨英小学特教辅读班原则上实行镇域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3.送教上门。各校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及时登记,汇总报送镇教育中心,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建立学籍。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报户口所在地的村。

    【温馨提示】

      以上相关小学入学及照顾政策,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龙湖镇2026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表

    学 校

    招生

    班数

    招生

    人数

    招生服务区(行政村)

    来晋务工子女定点学校

    衙口中心

    4

    180

    第一批:衙口、南浔、鲁东、杆柄、后溪、内坑

    第二批:石龟、埔头、苏坑、梧杭、新街、秀山、新丰的户籍适龄儿童。

    震瑶小学

    2

    90

    石龟、埔头、苏坑

    启文小学

    2

    90

    梧杭、新街

    秀山小学

    1

    45

    秀山

    大坡小学

    2

    90

    新丰、后溪、内坑

    阳溪中心

    4

    180

    第一批:埭头、枫林、古盈、锡坑、吴厝、古湖

    第二批:前港、后宅、御龙湾住宅小区一、二期、湖北、洪溪、钞厝、西吴、福林、埔锦、石厦的户籍适龄儿童。

    尊道小学

    2

    90

    前港、后宅、御龙湾住宅小区一、二期

    浔联小学

    2

    90

    湖北

    强民小学

    2

    90

    洪溪、钞厝

    栖梧小学

    1

    45

    西吴

    檀声小学

    1

    45

    福林、埔锦

    光夏小学

    1

    45

    石厦

    恢斋中心

    2

    90

    第一批:龙园、陈店、坑尾、龙埔、南庄

    第二批:烧灰、瑶厝、杭边、曾厝、龙玉、仑上、后坑、溪前、溪后的户籍适龄儿童。

    英峰小学

    1

    45

    烧灰

    瑶山小学

    1

    45

    瑶厝

    英园小学

    1

    45

    杭边、曾厝

    晓新小学

    1

    45

    龙玉

    英仑小学

    1

    45

    仑上

    侨英小学

    2

    90

    后坑、溪前、溪后

    合计

    33

    148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