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初中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招考委〔2025〕3号)精神,结合金井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对象
1. 金井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包括在本镇或其他地方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只要户籍在金井镇,均可申请入学。
2. 非晋江户籍但在金井镇小学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已在金井购房、缴社保、持有居住证并务工者,符合条件可申请升学。
3. 特殊群体子女:如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优秀人才子女、劳模子女、港澳台侨胞子女等,按相关政策保障入学。
例如:一位家长在金井镇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其孩子在毓英中心小学读六年级,虽非晋江户籍,但符合“凭社保入学”条件,可申请进入毓英中学或指定学校就读。
三、重要举措
(一)升学怎么报?材料要备齐
1. 金井镇户籍学生报名方式:
在本镇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统一组织报名,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即可。
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需于6月24日前到金井镇教育中心报名,提交户口簿、《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及其复印件。若父母已在金井购房,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2. 非晋江户籍学生报名要求:
已在金井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户口簿和水电费清单。
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以辖区企业名义连续缴交的社保凭证(须2025年3月1日前开始缴纳)及户口簿。
持有居住证的:提供《福建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华侨华人、港澳台籍学生: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重要提醒:所有证件签署日期必须早于2025年3月1日(不含当日),否则视为无效;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名非直系多子女家庭的学生入读片区中学。
(二)孩子能上哪所学校?看这里!
1. 金井镇户籍学生服务区划分:
毓英中学:招收金井社区、滨海社区、金井村、三坑村、钞岱村、坑口村、山苏村、丙洲村、玉山村、山头村、新市村、埔宅村、洋下村、围头村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围头村户籍生可申请就读锦东华侨学校或石圳华侨中学。
锦东华侨学校:塘东村、湖厝村、南江村、岩峰村的小学毕业生。
石圳华侨中学:石圳村、古安村、福全村、溜江村的小学毕业生。
2.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
父母在金井镇企业缴交社保的:
就读于毓英中心小学、岱峰中心小学、瀛洲小学、毓苏小学、双山中心小学的毕业生,优先安排至毓英中学。
若未缴社保,则由石圳华侨中学或锦东华侨学校统筹接收,具体按居住地和服务片区匹配。
其他持“两证”(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例如:张先生的孩子在岱峰中心小学毕业,他在金井一家工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其孩子可申请进入毓英中学就读;如果未缴社保,则可能被统筹安排至石圳华侨中学。
(三)跨区上学怎么办?条件很明确
1. 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跨区入学:
父母在目标中学服务区内经商办企业且仍在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材料。
父母离异,需由亲属抚养的:提供离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房产或户口信息。
父母在非户籍地务工1年以上且有空余学位的:可申请在其务工企业所属片区学校入学。
2. 办理流程:
家长填写《2025年金井镇初中招生跨区入学协议书》(附件8)。
经原服务中学与拟就读中学双方同意后,于7月17日前报送镇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
若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将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未中签者回原户籍地中学就读。
(四)特别人群优待政策
1. 教师、机关单位职工子女:在我镇任教的教师或镇直机关编制内职工子女,可在服务区内就近择校入学,需提供单位行政介绍信或履历表。
2. 福大晋江科教园教职工子女:按园区理事会会议纪要执行入学安排。
3. 积分优待对象前200名子女:可在落户镇任选一所公办初中申请入学,每所学校接收不超过10人。
4. 烈士、见义勇为者、劳模、优秀人才等子女:按《2025年晋江市特殊群体入学政策》享受相应优待,部分可自主选择学校或参与优质校电脑派位。
例如:李先生是泉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优质初中就读,由市教育局单列名额安排录取。
四、时间节点
1. 6月24日前:在外县市就读的金井户籍学生及已在本地购房的非晋江户籍学生,须完成现场报名。
2. 7月4日上午:教育中心集中向市教育局转交《初招表》。
3. 7月7日前:各教育中心将《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送交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
4. 7月8日至14日:各中学组织新生注册,发放加盖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5. 7月22日前:各中学向教育中心领取《初招表》,核对未注册学生去向。
6. 7月30日前:各中学上报未按时报名学生名单,镇政府督促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
7. 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初中招生工作。
8. 8月25日前:全市公民办初中完成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五、关键词解释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户口一致,且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房产性质必须是住宅类,且已装修入住或有正常水电消费记录。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以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且务工时间需满半年以上。
“分类招生顺序”:共分六类,依次为:
1. 户籍“两一致”+政策照顾对象;
2. 本镇或本市外镇购房户子女;
3. 来晋务工人员已购房并实际入住的子女;
4. 缴纳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自2026年起优先年限长者);
5. 持“两证”并在金井小学毕业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6. 持“两证”但在晋江其他镇小学毕业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当某类人数超出学位数时,采取派位或抽签方式录取,落选者调剂至有空缺学位的学校。
六、联系方式
金井镇教育中心:8538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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