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25 16:52 浏览量:

    青阳街道办事处】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青阳街道2025年初中招生

    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教育部、省、泉州市、晋江市关于做好普通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行为,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青阳街道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青阳街道202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二、2025年我镇初中招生对象及报名方法

    (一)青阳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青阳户籍在青阳街道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在本市非户籍所在镇(街道)就读的青阳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

    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青阳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月24日前到青阳教育中心报名,《初招表》由教育中心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教育中心留底备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青阳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

    (二)非青阳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在本街道小学就读的非青阳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

    1.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户口簿》;

    3.已在青阳街道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

    4.已在青阳街道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5.其他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三、升学报名有效证件注意事项

    (一)证件办理时间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即2025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二)房产学位规定

    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四、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我街道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当初中招生学位充足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当招生学位不足时,按以下招生顺序执行:第一类: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在学校容量不足时,“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 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第二类: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

    第三类:服务区学籍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自2026年起,在招生压力较大的区域,依据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缴纳社保年限进行细分,优先满足社保缴纳年限较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政策

    1)贯彻落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5〕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民办初中学校优先满足本市学生入学需求;面向我市招生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泉州市市级及以上的民办初中学校,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面向泉州全市和跨泉州市域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五、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

    (一)市(镇)区购房户子女跨镇(街道)。

    继续实施市(镇)区购房户子女允许就读市(镇)区中学政策。在市区或镇区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市学籍异地跨镇(街道)入学。

    鉴于城镇化发展与本市户籍特殊学生入学的实际需求,在确保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晋江户籍学生跨镇(街道)入学依据《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管理办法》(见附件8)。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推进2025年初中新生均衡编班

    各中学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和2025年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七、其他

    (一)本《意见》由青阳街道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三)如有与上级招生相关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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