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全域通办”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15 12:14 浏览量: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全域通办”政策解读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日印发了《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全域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监〔2023〕105号),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辖19个市场监管所,按属地管辖原则,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原本只负责本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审批登记业务,由于不同镇街市场主体总量差距较大,但机构人员配置相差无几,导致不同辖区市管所登记窗口忙闲不均、行政审批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跨辖区办事麻烦、“多地跑”、“长途跑”等问题,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推行行政审批“全域通办”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办事获得感及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打破了之前按属地辖区办理的传统模式,根据群众办事申请需求导向,解决了企业和群众跨辖区办事麻烦、“多地跑”、“长途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最大程度减轻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花费的时间成本,释放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同时,统筹盘活全市的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资源,大力提升全市的行政审批效能,有效调动经济主体活跃度,进一步激发全市经济市场活力。

    三、主要内容

    在晋江市全域内推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全域通办”,申请人根据方便、自愿原则,不受辖区限制,自主选择到全市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政务中心“一窗通办”、不同镇街“全域通办”、基层窗口“全项通办”,全面实现审批提速。

    (一)适用区域

    全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驻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二)适用“全域通办”的行政审批事项

    个体工商户登记(台湾个体工商户设立及住所变更登记以外)、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免申即办”的审批事项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全域通办”。

    公司、分公司、国有企业分支机构、有限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企业基本情况表查询、歇业备案等事项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全域通办”。

    外资、国有企业注册登记、企业迁移、台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及住所变更、企业档案内档查询等由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办理。

    小作坊、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等涉及现场核察的许可事项暂不纳入“全域通办”范围,仍由原许可单位负责。

    今后将根据情况动态调整,逐步纳入其他审批登记事项。本方案下发后,上级改革文件有调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全域通办”办理模式

    一是当地直办。申请人可在就近的市场监管所窗口全流程直接办理有关审批许可事项,实行跨地域无差别受办模式。如个体工商户变更、注销等在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均可办理,群众无需到营业执照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

    二是网上云办。申请人可自行随时随地在网络端、移动端网上办理,实行全程网办或网络预审模式。如:申请人可通过移动端闽政通APP进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理,也可通过电脑端网上自助申请。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

    联系人:闫蕊

    咨询电话:0595-8565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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