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学报名
(一)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在我镇就读的安海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在本镇就读的本市外镇(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2023 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由安海镇教委办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户籍地教委(育)办。7 月 6日上午,双方教委(育)办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
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于6月25日前到安海镇教委办报名,《初招表》由教委办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教委办留底备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
4. 继续实施市(镇)区购房户子女允许就读市(镇)区中学政策。本镇户籍的毕业生,其父母在晋江市内、安海镇外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镇教委办,再由镇教委办连同外镇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委(育)办。7月6日上午,双方教委(育)办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应在市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负责统一报住建局认定,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在本镇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已在我市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 3月 1 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即 2023 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二、组织入学
安海镇今年小学毕业生2725人,其中本镇1333人,外镇(街道)128人,外县(市)户籍学生1264人。
(一)公办学校招生
养正中学(新校区)、养正中学奎光校区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招生办法,养正中学慎中校区、安海中学、松熹中学实施划片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
1.养正中学(新校区)、养正中学奎光校区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
①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派位招收 410 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按相关条件归属情况,纳入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生的招生对象:
一是父母户籍在安海镇但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是在安海镇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三是我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小学毕业生如出现同时具备参与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
②养正中学奎光校区拟派位招收350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纳入招生报名对象:
一是持有安海镇镇直、兴胜社区、复兴社区、安东村、鸿塔社区、海东社区、东鲤社区、安平社区、型厝村、西安村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是父母已在安海镇区内购房(持有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注:土地、厂房、店铺或办公SOHO等不在此列);
三是父母户籍在上述区域但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是服役地或居住地在上述区域的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五是居住或工作地隶属上述区域的4至5类优秀人才子女;
六是父母为“积分优待对象”的前200名,且居住或工作地在上述区域内的子女;
七是获评我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八是父(母)在安海镇区内务工,且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2)招生办法
采取学生自愿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报名情况,并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公开进行电脑派位。符合参加电脑派位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3)招生时间
①养正中学新校区招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5日至19日,现场报名确认安排在6月20日至21日,6月28日公示片区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7月5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②养正中学奎光校区招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5日至19日,现场报名确认安排在6月20日至21日,6月28日公示片区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在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结束后,符合养正中学奎光校区派位条件的对象将通过养正中学校园网再次公示,7月7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4)招生审批
①养正中学(新校区)及养正中学奎光校区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编造花名册》一式三 份,于7月8日连同体现电脑派位结果的资料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领取《初招表》。
(5)工作要求
养正中学招生不得进行文化测试,不得跨范围招生;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电脑派位后,小学毕业生不得改变意愿选择就读其它学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或确定就读其它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应再报名参加电脑派位,避免学位浪费。电脑派位时,应请市公证处作现场公证,并邀请有关领导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实行公开电脑派位,保证电脑派位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招生工作全过程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法纪监督。
2.安海中学、松熹中学、养正中学慎中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
安海中学计划招收服务区生源700名。松熹中学计划招收服务区生源600名。养正中学慎中校区招生对象为原慎中实验学校所属服务区生源,计划招收300名。
(2)组织入学
教委办要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3 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于7月8日前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需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 jjzjk8@126.com)。各中学收到《花名册》后,于7月9日—7月18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3)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①符合下列条件并出具相关证明的非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批后,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任选范围不包括公开进行电脑派位的养正中学新校区、奎光校区。
一是本镇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的女儿(持镇卫健办计生证明)。
二是见义勇为子女。(出具市见义勇为协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三是烈士子女。(应出具民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
四是在本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含合同教师)子女(应出具教师证及其复印件)。
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教辅读班残疾学生升学。一要建立应届毕业生《残疾学龄人口入学(随班就读)花名册》。教委办要把本届毕业生中的残疾儿童相关情况以升入校为单位汇编成册,送交拟升学中学和教育局初幼教科。二要做好三残儿童入学组织取证工作。除特殊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入学外,各中学都应该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本部分学生学业成绩不纳入市教育局对各校教学质量评价范围)。
③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 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少年花名册。授予消防救助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④优秀人才子女升学。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号)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三层次优秀人才,允许其直系子女在全市公办中学中任选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若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列入民办初中政策照顾生对象,由市招办单列录取占用学校招生计划数;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四、第五层次优秀人才,按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允许其在我镇小学毕业的直系子女参加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招生的电脑派位,未中签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 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六、第七层次人才,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在我镇,安排其子女到我镇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委人才〔2023〕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入学。
⑤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发〔2011〕7号)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 2022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公办中学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⑥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升学。第一类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第二类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第三类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向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就近入学。
⑦华侨华人子女申请在我镇升学的,依据相关文件,向国内监护人教委办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我镇升学的,依据《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办理。
⑧在我镇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A.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一是学生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报名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
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报名时提供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三是学生父(母)在我市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四是“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 名,可参加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招生,或可在安海镇(须落户在安海镇)任选一所公办初中校申请入学(不含养正中学新校区派位招生学校),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学生不超过 10 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委办申请入学,由教委办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B.招生工作要求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要根据家长《居住证》所在地在《初招表》相应栏目填写升学意向,镇初招领导组根据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和学校容量统筹安排学生到相应中学就读。
一是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学校应及时劝返其回户籍地升学报名,可不予招收入学。
a.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者。
b.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c.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人员子女。
d.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
e.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二是办学容量压力特别巨大的学校,当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办法。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可由镇初招领导组报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至邻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升学。
三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教委办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四是推行凭社保入学政策。安海镇原则上不招收“父母未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五是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学校可引导务工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4)领取学生学籍材料
7月23日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教委办领取《初招表》,并与教委办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5)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
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教委办应于7 月30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镇初招领导组,由镇政府协调相关社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二)民办中学招生
1.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1)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7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市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可在学校申请并经泉州市教育局批准扩大的范围内招生,但一般不实行泉州市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将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2.子江中学招生
(1)招生计划:子江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934人。
(2)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见《2023年晋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晋教招考委〔2023〕3号)。
(3)招生审批:子江中学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编造花名册一式三份,第一批于6月23日前,第二批于7月1日前连同各招生对象的注册发票存根、《承诺书》一起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领取《招生表》,并于7月3日前到生源镇(街道)教委(育)办领取《初招表》。
三、跨镇入学管理
鉴于城镇化发展与本市户籍特殊学生入学的实际需求,在确保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晋江户籍学生跨镇(街道)入学管理办法,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生审批
(一)初中新生录取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6月23日 民办学校提前批、第一批
7月1日 民办学校第二批
7月5日 养正中学(新校区)
7月18日以后 公办中学(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二)各中小学应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按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的异动处理和信息对接,在新生注册后 15天内把新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采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三)《初招表》为我市范围内初中招生用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各学校只提供学历证明和《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不必向学生提供《初招表》;学生跨镇(街道)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民办校招生、在本市外镇(街道)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入学,教委办应把《初招表》统一提供给相应单位,不得分发给学生自带。
五、招生工作安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6月20日前 |
安海镇制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报市招生办备案并通过教委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
|
6月20日至21日 |
养正中学电脑派位报名。 |
|
6月25日前 |
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房产)所在地教委办报名。 |
|
6月28日 |
公示符合养正中学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 |
|
7月5日上午 |
教委办在教育局集中转交《初招表》 |
|
7月1日前 |
小学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班质量监测,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 |
|
7月5日左右 |
组织养正中学电脑派位。 |
|
7月6日上午 |
教委(育)办在教育局集中转交《初招表》。 |
|
7月8日前 |
教委办按中学服务区编写《2023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招生办。 |
|
7月9日—18日 |
组织公办中学学生到校注册。 |
|
7月23日前 |
各中学向教委办领取《初招表》,并与教委办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
|
7月30日前 |
教委办对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编造花名册,报送安海镇初招领导组,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未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 |
|
8月3日 |
录取审批跨镇(街道)入学。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