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重点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
法规规章和规范
时间:2026-04-02 16:21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民营重点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已经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82次(扩大)会议、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民营重点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政策对象

  每一年度入选“晋江市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包含1个主榜单:晋江市民营企业综合实力100强;5个子榜单:晋江市先进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晋江市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不含房地产>、晋江市创新型民营企业100强、晋江市绿色发展民营企业50强、晋江市外向型民营企业50强)。

  二、扶持措施

  (一)教育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每年根据优质学位情况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教育扶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医疗保障

  入选主榜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泉州市基本医保,下同),当年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医疗费用按75%报支(其中,门诊年度内实际报销累计不超过8000元,住院及门诊年度合计报销不超过10万元)。

  入选主榜单及子榜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可按照男性900元/人·年、女性1000元/人·年标准享受健康体检;在我市辖区内医院就医时,享受先诊疗后结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等服务。

  责任单位: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市卫健局、财政局、工商联

  (三)出行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进行出行保障支持,在晋江机场设立民营企业百强专属贵宾厅,提供晋江机场VIP通道服务。

  责任单位:泉州晋江机场公司,市工商联、财政局

  (四)住房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员工一次性团购商品房3套以上的,在原有优惠折扣基础上额外予以5个点折上折优惠,参与团购的项目可按照优惠价格申请备案价的调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户籍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员工办理居住证、身份证、户口迁移等业务10名以上的,可享受上门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跨境贸易服务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符合条件的,列入海关AEO优先培育名单,量身订制培育方案。

  责任单位:泉州海关晋江办事处

  (七)人才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主榜单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单位,按规定给予晋江市人才自主认定企业资格,享受分档配额的年度自主认定指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用地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符合政策要求的,允许将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以协议方式供应作为增资扩产用地,允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改变为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服务业用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九)政务服务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提供涉企事项预约帮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十)政治荣誉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依法择优推荐企业法人和高管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各镇(街道)

  三、其他事项

  (一)当年度指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个自然年。

  (二)本措施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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