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UCXC86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横坂村朝阳街152号
你单位被我局查实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从中获取数额不明的中介费。你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存在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按照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程序于2022年6月2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依法责令你单位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因穷尽相关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晋人社监〔2022〕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晋江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开具电子缴款书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5-85692750
联系人:王诗皇 吴孝秋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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