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祺烽线带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晋江市祺烽线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建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61765139A
地址:晋江市陈埭镇苏厝村新兴路158号(经营地址: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安济路)
你单位被我局查实未为员工刘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我局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你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我局按照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程序于2022年5月3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因穷尽相关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晋人社监〔2022〕5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晋江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开具电子缴款书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5-85692750
联系人:王诗皇 吴孝秋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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